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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分组审议授权澳门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实施管辖草案
为加强澳门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物等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国务院日前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于22日对该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陈竺副委员长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并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上述区域依照澳门特区法律实施管辖,有利于加强澳门和内地的互联互通,促进两地之间人员往来和经贸互动,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符合党中央精神和粤港澳大湾区部署,也是“一国两制”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一次重大探索和生动展现。
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的沈春耀委员对决定草案和议案说明完全赞成。他表示,澳门特区和内地珠海横琴一衣带水,关系密切,往来两地的人员、货物等一直采用传统的“两地两检”通关模式,通行耗时长、不便利,已不适应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要。几天前,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专门赴珠海现场调研,大家普遍感到新措施很有必要,对促进两地交流很有意义。
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张勇委员赞成草案内容。他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授权澳门特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实施管辖,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有先例可循。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作出过两次类似决定,一是2006年10月通过的关于授权香港特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二是2009年6月通过的关于授权澳门特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实践证明,这两个授权决定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促进了港澳与内地的交流合作,也促进了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
张勇委员表示,此次决定草案参考了前两次授权决定,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一是采用了“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也就是无论是澳门一方还是内地一方,一方查验以后,双方信息共享,另一方就不再查验,旅客直接过关,这比在深圳湾口岸实行的“一地两检”模式更加方便快捷。二是“一次授权,分阶段适用”。因为横琴口岸是对原有口岸的改扩建,在建设新口岸的同时,原有口岸一直在使用当中,所以口岸建设需要分三个阶段启用。因此,草案规定“上述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启用。有关区域具体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来确定”,是符合实际的,也为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
陈斯喜委员说,这一决定草案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心和支持,能够更好地激发广大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热情,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也有利于促进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发展,所以我非常赞成这个决定草案。
列席会议的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刘艺良说,澳区全国人大代表非常关心珠澳口岸建设和查验机制创新,近年来多次在全国两会期间联名提出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创新横琴通关查验模式是澳门特色“一国两制”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双方人员、货物和车流的便捷顺畅流通,而且有利于吸引澳门和海外投资者到横琴投资兴业,吸引更多世界各地游客来到澳门,对于拓展澳门城市发展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列席会议的澳区全国人大代表何敬麟说,今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的大日子,决定草案是对我们成功实践“一国两制”的极大鼓舞。相关措施将大大方便澳门和横琴间人、车、货的通关,也体现了祖国对澳门经济多元化的支持与关怀,是推动澳门加快融入国家发展的重大举措。
列席会议的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崔世平表示, 非常感谢国家作出的相关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构建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澳门各界希望能将珠海横琴口岸和澳门莲花口岸连在一起,便利人流和物流。决定草案提出的措施完全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也实现了澳门市民的心愿,为将来进一步优化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了非常好的示范,让澳门市民能够更顺畅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对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王超英委员表示,决定草案拟授权澳门特区管辖的区域共有六个板块,其中前五个板块的面积共16.772万平方米已确定,建议将这一区域的具体坐标和附图列入决定草案的附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徐显明委员建议,将决定草案中“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的“可以”改为“是否”。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26日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原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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