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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报扶贫领域问题案例,8名干部被问责
新华社兰州10月16日消息,甘肃省纪委监委16日公开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例,涉及干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情形,8名涉事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0年至2014年,庄浪县卧龙乡虚构搬迁地点和搬迁农户,虚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取得专项资金后用于乡村其他项目建设。对此,时任卧龙乡党委书记苏存金履职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乡长冯彦文、李峰负主要领导责任;县发改局对该乡虚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时任局长苏调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时,苏存金、冯彦文、李峰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苏存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冯彦文、李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苏调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文县住建局副局长张海春、文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蔡全林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文县石鸡坝乡哈南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未按规定完成改造任务,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此,张海春作为时任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石鸡坝乡乡长、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哈南村包村领导蔡全林监管不力,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失职失察,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张海春、蔡全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临洮县辛店镇政府在实施农村自来水村级管网延伸工程中,镇长金海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进行民主议标,违规同意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借用企业施工资质,签订虚假合同实施工程,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2019年8月,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清水县税务局干部王曦东在2017年至2019年担任白沙镇元坪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期间,未按驻村帮扶干部日常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吃住在村要求,从2018年9月1日开始,在考勤中弄虚作假。2019年6月,王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题为《甘肃通报扶贫领域问题案例,8名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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