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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已监测到15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广告登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以来在受到监测的1560份报纸中发现15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多家报纸被点名、通报。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9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二批)监测情况”,根据该通报,受到监测的全国31个省(区、市)的1560份报纸中,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8条次,涉及《燕赵晚报》、《燕赵老年报》、《上海大众卫生报》、《彭城晚报》、《现代保健报》等报纸。
据今年上半年第一批监测结果,7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在3家报纸上得以刊发。
前述通报指出,河北省共发布4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河北以岭医院心血管病科、以岭健康管理中心在《燕赵晚报》各发布1条次,李大夫诊所在《燕赵老年报》发布2条次。4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违反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等5项规定。
上海市共发布1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肝病科在《上海大众卫生报》发布1条次,违反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等3项规定。
江苏省共发布1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徐州市中医院肾病风湿科在《彭城晚报》发布1条次,违反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等2项规定。
陕西省共发布2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西安华中医院中医科在《现代保健报》发布2条次,违反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等2项规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发现,今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发布“2019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监测情况”,受到监测的1560份报纸中,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7条次,涉及3家报纸。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汇康中医院口腔科、河北以岭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石家庄动力医院5家医疗机构在《燕赵晚报》分别发布1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其中4条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辽宁省沈阳乾元中医院在《辽宁老年报》发布1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安徽省合肥逍遥津第二社区医院在《新安晚报》发布1条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协助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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