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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快递员一月4次交通违法将停驶一年

解树森/深圳特区报
2019-10-15 14:39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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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10月15日消息,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交警14日针对外卖、快递等末端配送行业举行普法新闻发布会,督促企业对末端配送骑手开展交通普法教育。

2016年,广州,某外卖员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视觉中国 资料图

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71万宗,其中涉及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共8.4万宗,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以走机动车道、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逆向行驶及未按规定备案纳管居多。

交警部门表示,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将强化对外卖、快递等末端配送行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未悬挂备案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走机动车道、冲红灯、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实时交互骑手数据,完善特殊行业备案管理系统,向各快递、外卖平台开放端口,要求各企业主动将所有配送骑手人员信息导入管理系统并实时交互,做到实时掌握所有骑手人员信息。

据介绍,交警部门将敦促相关行业完善行业自律三级管理制度。当月内1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1天,2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2天,3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5天,4次(含4次以上)交通违法由企业将骑手纳入黑名单停驶一年。每周通报骑手累计违法及停驶落实情况,每月通报企业违法率占比及骑手黑名单情况,通过管理系统与企业人员违法信息进行实时交互,要求停驶期间骑手各平台均不可录用。组织违法骑手参与路面劝导及交通安全培训。此外,根据条例修订的内容,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外卖、快递行业骑手事故和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将引导企业加强企业自律管理,在路面整治及事故处理中发现企业录用未纳管人员或违规录用停驶、黑名单人员,追究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对涉事企业进行行业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原题为《深圳交警:快递员一月4次交通违法将停驶一年》)

    责任编辑:姚俊俊
    图片编辑:薛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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