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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之裘:毛皮如何成为身份的象征?
清朝皇帝通过进贡制度,向满洲和蒙古地区征收毛皮、珍珠、蘑菇、人参等珍稀物产,这些物产不仅仅是物产,而且代表其产地所具有的纯真、丰饶、充满生机等象征意义,作为一种永恒的家园,与皇室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本文节选自《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谢健著,关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该书描绘了这些物产、贸易和清朝统治的关系,曾获得2018年美国亚洲历史学会列文森奖。文章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澎湃新闻经出版社授权发表。
身份认同与穿着
在清帝国,服饰、物质文化与个人的身份密不可分。
服饰和肤色、脸上的痘癍一样能够代表整个人;缉拿逃奴、逃妻、逃兵时使用的标准“年貌单”通缉令综合了对人的生理和服饰的描述,仿佛一个人的外貌永远不变一样。根据法律,要“据体貌服饰缉捕”逃亡者。在斗殴中,不得打掉他人的帽子(或揪掉流苏)。如果一个外地人死在蒙古地区,他的尸体和衣服都会被送回原籍。
这是因为服饰能够代表人的身份,而毛皮尤其象征了满洲人的身份,推而广之,它还象征着边疆地区,所以这种时尚激起了人们强烈的反应。即便今天,穿毛皮也是一种阔绰的行为:它是文明的还是野蛮的?在我们自己的世界中,我们从启蒙自由主义的角度争论毛皮的意义:毛皮的价值取决于权力以及权力滥用的程度。而在中华帝国,毛皮是文化争议的爆发点;和罗马、拜占庭以及倭马亚帝国一样,在中国,毛皮代表着野蛮,而与毛皮有关的政策折射着帝国对外国和边疆的策略。这暗示毛皮或者其他物质材料的价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价值不是由功能决定的;毛皮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为人保暖、防雨。当边疆被简化为战场和流放地时,毛皮就象征着困苦、孤寂以及野蛮,其价值就被一笔勾销了;毛皮因而沦为“皮子”或“兽皮”。
贾全绘《二十七老》局部,乾隆朝。乾隆时期仅仅通过外表无法断定谁是满洲人,因为当时人人都穿毛皮。来源 :冯明珠 :《乾隆皇帝的文化大业》,第 93 页,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汉人对毛皮的恐惧与喜爱
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将很多隐喻赋予穿着毛皮的野蛮人。一如安东篱(Antonia Finnane)证明的那样,在整个帝国时代,穿着毛皮的野蛮人的形象在边疆文学中反复出现。从把匈奴描述成“衣其皮革,被旃裘”的司马迁(前 145 ?—前 86 年),到用诗纪念唐朝与突厥战争的著名边塞诗人,内陆亚洲边疆与其物质文化密不可分。唐代诗人刘商(8 世纪)在他的《胡笳十八拍》中捕捉到了这种隐喻的精髓。这首诗叙述了汉代贵族女性文姬被迫远嫁匈奴的悲惨命运。作者借文姬之口哭诉道:
羊脂沐发长不梳,羔子皮裘领仍左。 狐襟貉袖腥复膻,昼披行兮夜披卧。
自建立金朝的女真人控制中国北方之后,南宋(1127 年—1279 年)的文人同样把毛皮和他们的对手女真人及后者的残暴行为联系到了一起。徐梦莘(1126 年—1207 年)绘制了一幅典型而生动的——同时也是荒谬的——女真人生活图景;用他的话说,“虽得一鼠亦褫皮藏之”。
蒙古人灭金和南宋之后,文人们又把蒙古人与毛皮联系到一起。匈奴、契丹、女真、蒙古、满洲都差不多:他们都买卖这种毛皮商品。
确实,汉人精英也穿毛皮,历史学家能够撰写一部与内陆亚洲平行的汉地毛皮风尚史。例如,在战国时期(前475年—前221年),有两种官帽包含了貂皮元素:一种是貂蝉,一种是珥貂,这两种帽子都以悬挂貂尾为特色。传统文学告诉我们,貂蝉是赵武灵王(前325年—前298年在位)发明的,这是他建设团队精神的一个环节:“胡服骑射”是那个时代的口号。貂蝉一直流行到唐帝国(618年—907年);薛爱华(Edward Schafer)注意到这种帽子“是仗剑出塞,或者是返回故土放鹰走狗的任侠少年的特殊标志”。
同样,从汉朝开始,历代史家都忠实地记录来自东北的贡品,以展示毛皮如何象征汉人帝国的权力。大众对毛皮也有特殊需求,特别是蒙古人 统治汉地之后。
明初,蒙古文化对汉人的时尚颇有影响。例如比甲(一种长款背心)、质孙(单色朝服),以及所谓胡帽,即胡 人的帽子。 1430 年,朝鲜王廷注意到“土豹貂皮,中国之人以为至宝”; 朝鲜宫廷本身也很快要求最高级贵族戴貂皮护耳帽,其他人用松鼠皮。时尚和物质文化超越了政治和族群边界;穿得像野蛮人并不一定就会变成野蛮人。
15 世纪末、16 世纪初,毛皮流行于明朝和朝鲜。当时有一张延伸至西伯利亚和库页岛的贸易网。大量毛皮通过蒙古人、女真人的朝贡和贸易流入以上两个宫廷和东北亚的精英手中。毛皮逐渐成为东北地区的专属物产:例如从 15 世纪 60 年代开始,《明实录》不再记录明朝与女真人交易马匹和其他“土产”(例如珍珠),转而记载貂皮。
消费者对毛皮的了解逐渐增加。李时珍(1518 年—1593 年)在对貂皮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在《本草纲目》中描述道:“用皮为裘、帽、风领,寒月服之,得风更暖,着水不濡,得雪即消,拂面如焰。” 李时珍以医生的身份建议大家用貂裘的袖子擦去眼睛上的尘土。他的书里还列举了其他毛皮动物,如海獭。
明清鼎革,毛皮开始成为身份焦点
毛皮在京师实在太风行了,以至于朝廷于 1506 年发布了一道禁 奢令,禁止奴仆、妓女和底层人穿貂裘。 一个世纪之后,某些战略家向朝廷发出警告:毛皮贸易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崛起的基础。
对于其他思想家而言,毛皮最大的危害是它贬抑了汉文化。在1491年3月6日的一份令人吃惊的档案中,明朝某位御史警告朝廷,京城男女“胡服胡语”、汉人像“胡”一样穿着貂皮狐皮。他要求“复华夏之淳风”,还敦促朝廷“扫胡元之陋俗”并实现“习俗纯正”。 汉人穿毛皮,但穿毛皮并不是汉人的习俗。为了肃清外部文化影响并恢复传统风俗,一切异族服饰,特别是毛皮必须被摒弃。所以,如果满洲的毛皮时尚是一项政治计划,那么汉人的反弹就与此同理。二者都从自己的角度建构出了一种永恒、原始的淳朴风俗。
因此,清朝统治全国之后,毛皮仍然是一个争议点。谈迁在《国榷》中记载,他于满洲人定鼎十年之后抵达北京,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全新的、恐怖的世界。在 1654 年 3 月 15 日——顺治帝的万寿节——的一条记录中,他记载礼部官员如何花费一周的时间穿着貂皮或狐皮举行庆典。对于谈迁而言,这种衣服足够让一个贫寒官员破产:“闻上御玄狐裘,直三千金。诸臣玄裘最下者千金。” 但是大家对这种浪费束手无策:穿毛皮是新规矩。
尽管谈迁批评穿毛皮是一种浪费行为,但其他人强调的是汉人的族群和文化自豪感正在面临危机。耶稣会神父奥利恩(Pierre Joseph D’ Orléans,1641 年—1698 年)注意到汉人需要“剃发,并且接受鞑靼人的服饰”。
依然遵守明朝服饰制度的朝鲜燕行使对毛皮在中国的流行大加嘲讽。朝鲜使节金昌业(1658 年—1721 年)曾经溜进皇宫,偷窥元旦庆典。最让他震惊的是清朝官员下跪叩头时用的小毯子:“座席有头爪虎皮为贵, 其次无头爪虎皮,其次狼,其次獾,其次貉,其次野羊,其次狍,其次白毡为下。” 他装扮成仆人但露出了马脚:“(余服色与奴辈无别,而以 着)豹裘,且有从者。胡人多目之”,他后来在日记中还写道“遂脱豹裘,却从者混下辈” 。
燕行使在游记中记录了汉人的某些出格言论。例如一位在礼部供职的官员潘德舆提到康熙帝对“鞑靼人”的偏袒时,用“獭”代替“鞑”。他批评皇帝嘴上提倡节俭,实际行为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嘲笑朝廷往“宁古塔边外”蒙古“鞑子”身上花了太多钱,目的仅仅是要买他们的毛皮和人参。 满洲人坚守自己的习惯。
像金昌业这样的燕行使很容易通过服饰对满洲人进行判断,一如后来的朝鲜使臣通常聚焦于中国人的穿着上。使臣洪大荣(1731 年— 1783 年)对生活在北京的不同族群和国籍之人的描述就包括每个人的长袍和帽子的颜色、服装的裁剪方式和布料。琉球使臣穿的长款光缎袍子让他赏心悦目。而满洲人、蒙古人的衣服就让他心生厌恶。他们显得恐怖而 “凶暴”。
很难设想这种满洲时尚对于汉人、朝鲜人和其他浸淫于传统汉文化的人群而言是多么怪异、陌生和野蛮……满洲人和汉人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里,周围都是不同的动物和物品:满洲人了解麋鹿和扫雪;汉人对它们一无所知。从根本上讲,正是在帝国内的相遇让这两个世界发生了更多的交集,也让人们创造新名词。毛皮和其他野生之物已经成为帝国更广阔的、共享的物质文明的一部分。
让毛皮成为身份象征:清帝国的服饰政治计划
我们可以通过禁奢令和朝廷的颁赏行为追踪帝国的整合过程。早期的清帝国在如何将国家的不同部分整合为一体这一问题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大约四百年后的今天,人们很容易将明清易代造成的崩溃、暴力和痛苦抛诸脑后。然而想了解看似无关紧要的毛皮政治就不免碰触那些历史中的阴暗面。
剃发令引起了市民最强烈的抵抗。特别是在江南地区,该法令引发文人和农民一同起来反对清朝的统治。有一位文人回忆道:“我们年轻人珍视自己的头发,那些已经剃发了的人根本不是人。 实际上,物质文化聚焦于一个问题:“我是谁?”而非其他; 辫发代表对人身体的侵犯,同时也是野蛮的终极象征。当然,清廷花费如此大的力气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并非偶然:其中的一个目的是根除汉人的抵抗动力。
1644 年,也就是清廷颁布剃发令的前一年,清廷针对大臣在朝堂上的穿着出台了新法令,要求所有贵族依据等级佩戴东珠、穿毛皮。 1651 年,清廷进一步命令所有在冬季晋谒之人使用毛皮坐褥。毛皮可以象征等级:一等王公用貂皮,二等用镶貂皮的猞猁狲皮,三等用素猞猁狲皮……
清廷开始把毛皮、袍子和马褂作为礼物赏赐给受宠的汉人大臣,特别是那些立有军功者。雍正帝创立了一项新传统,即将毛皮赏赐给与军队或内廷无关的臣民。1724 年,他又颁布了新命令,将貂皮赏给孔子的在世后人。毛皮再也不与马匹或铠甲捆 绑在一起了,相反,它与文人喜好的名茶和墨汁相伴。宫廷的元旦庆典在物质文化方面同样变得混杂和兼容并蓄。1726 年,雍正帝召集地位最 高的满汉大臣,赏赐所有出席者貂皮、丝绸和康熙版《资治通鉴纲目》。
后来,毛皮还成为一种尊老的象征,进而颇受推崇。雍正帝在一位女性百岁大寿时赐给她 4 张貂皮,从而建立了一个新典范。
因此,貂皮成为皇帝仁慈、权力和慷慨大方的象征。一如来北京进贡的使者应该携带土特产品(老挝的犀角、哈萨克的马匹等),清廷通过回赐礼物塑造自己的形象:既有貂皮也有丝绸。
至18世纪末,满洲人与汉人之间在物质方面的壁垒已经土崩瓦解;大体上讲,从外观上已经很难区分两个族群了。满洲人仍然以自己建构的历史和身份为荣;领取旗人的俸饷;说、读、写满文;留辫子、穿毛皮。而到了18世纪末的北京,所有男人都留辫子;几乎都说官话;大家利用过去的异域之物标榜自己高贵的地位,例如毛皮、东珠和口蘑。只要价格合适,消费者可以轻易地买到所有被帝国建构出来、象征荒野的物品:乌梁海的黑貂皮;满洲的野生人参;蒙古的口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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