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据“吉林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27日消息: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吉林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议案》,为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统一安排部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决定:吉林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由2020年调整到2021年。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