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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0年民生账簿:居民收入攀增,工资收入不再占绝对主体
叶滋茎,江苏镇江一位离休高级工程师,1949年参加工作后他就开始记录家庭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至今已坚持70个年头。从叶家的账本看,1966年全家当年负债76.87元,并且持续多年入不敷出。改革开放后,1981年叶家开始“扭亏为盈”,1990年家庭存款突破万元,2000年超过10万元……
以城乡居民收入为例,江苏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9年缩小,由2009年的2.507:1缩小到2018年的2.264:1。
从绝对值上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1年仅为99.6元,1987年达到千元,2004年突破万元,2016年突破4万元,到2018年达到4.72万元,与1951年相比实际增长56倍,实际年均增长6.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4年仅为88元,1992年突破千元,2011年突破万元,2018年达20845元,比1954年实际增长33倍,实际年均增长5.6%。
收入来源上,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城镇居民工资和退休工资几乎占收入的全部,其他收入微乎其微,改革开放后工资性收入不再占绝对主体,经营、财产和转移收入比重增加。
就业方面,2018年末,江苏全省就业总量4750.9万人,与1952年相比年均增加45.62万人,就业人员第一、二、三次产业比例由1952年的93.3:3.8:2.9转变为2018年的16.1:42.8:41.1。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3%左右的较低水平。
社会保障及人居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江苏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近达98%。2018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9%,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87.9%,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7%。
在9月26日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常州、镇江、泰州等三市领导也在会上各自介绍了人民生活高质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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