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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受处干部教育关怀,吉林建立实施帮带教育和回访教育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日,吉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和管理使用的办法(试行)》,通过强化担当作为激励保障措施,为各级干部创新创业松绑减压、加油鼓劲。
突出正向激励,服务振兴发展。“两个办法”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激励导向,以解决干部担当不够不敢为、精神不振不愿为等问题为重点,鲜明提出了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错误要宽容以待、视情免责减责,对受处理处分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合理安排使用等要求,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教育关怀制度、完善任职管理措施等,最大限度消减干部干事创业的顾虑、个人发展的焦虑、社会舆论的疑虑,从内心深处唤醒干部初心、激发干事动力,凝聚形成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科学合理容错,鼓励大胆作为。容错纠错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规定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等4项容错基本条件,并细化出9条具体容错情形,明确了4项基本程序,向全省释放出“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负责”的强烈信号。同时,办法还对严格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要求,严防容而不纠、容而不当、容而无度,确保容错纠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注重关爱激励,提振干部精神。教育关怀和管理使用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重点抓住干部受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的“后半篇文章”,解决“一处了之”问题。着眼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建立实施帮带教育和回访教育两项制度。立足规范受处理处分干部任职管理,区分不同处理处分类型,对影响期内职务调整、评先评优、公务员调任等事项作出规定。针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最为关注的影响期满后重新任用问题,既不搞简单的资格条件限制,又通过完善选任程序鼓励大胆任用那些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
强化结果运用,释放管理活力。“两个办法”把容错纠错、教育关怀等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给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受处理处分的干部注入“强心剂”。对于容错免责的干部,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7个方面不受影响、同等对待;对于受处理处分的干部,强调把握“三个分清”原则,规定5种情形可以优先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真正树起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激励更多干部投身新时代、实现新担当、做出新作为。
(原题为《我省制定出台“两个办法” 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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