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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管子:战国秦汉管仲故事之四大不可信

林屋公子
2019-10-25 13:0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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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如果说齐桓公是春秋第一霸,那么管仲就是春秋第一相。可见,管仲确实是春秋史上一个关键人物,也正因如此,管仲成了一个胡适所谓的“箭垛式人物”。战国秦汉学者抒发政治主张时,往往将一些符合自己观点的传说,套在知名历史人物身上。结果就是这些历史人物像箭垛一样,被附会的事迹越来越多。

管仲

这样的历史人物很多,比如上古帝王有伏羲、黄帝、大禹,商周贤臣有伊尹、周公、吕尚。而管仲作为春秋第一位名臣,也是大家乐于传颂的对象。战国时的齐国有着当时天下的文化中心——稷下学宫,稷下学宫的学者甚至专门编写了一部《管子》,这部书直到西汉都一直有附益,可以说是一部集体创作的托古改制作品。其中不少故事相当精彩,以致被后人耳熟能详;也涉及一些政治、法律、军事史料,被学者广泛运用研究春秋齐国史。

除了《管子》以外,记录管仲的史书还有很多。其中比较系统的有《国语·齐语》《史记·管晏列传》及新出的清华简《管仲》,此外,《左传》《论语》《战国策》《韩非子》《说苑》《汉书》等也都零碎记录了管仲的若干言行。其中公认《左传》是记录春秋史最可靠翔实的著作,而其他史书在叙述春秋史时,多少存在一些托古改制的成分。所以,我们要考察管仲的历史,应该对战国秦汉史料认真辨析,尤其要注意那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

一、管仲出身并非贫寒——《史记》不可信

《史记·管晏列传》中借管仲之口讲述他早年的经历:“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管仲是颍上人,曾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分钱时每次给自己多分配,也曾多次被主君驱逐,还曾多次作战都逃跑,可以说经历非常坎坷了。

《战国策》说“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南阳之弊幽”,管仲是住在城外的商人,在南阳一带穷困潦倒。《管子·小匡》管仲自称“夷吾尝为圉人矣”,还做过弼马温。《说苑·复恩》中管仲说“吾尝与鲍子负贩于南阳,吾三辱于市,鲍子不以我为怯,知我之欲有所明也”,即他做生意还多次被羞辱。《说苑·尊贤》说“管仲故成阴之狗盗也,天下之庸夫也”,原来他还偷过狗。《说苑·善说》说“昔者管子说襄公,襄公不说”,原来管子还游说过齐襄公。

以上关于管仲出身的诸多史料,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说他出身贫寒,且事事不顺。这些记载,其实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一个人,他就是管仲齐国的前辈——姜太公吕尚。

同样是《战国策·秦策》,说吕尚是“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雠不庸”;同样是《说苑·尊贤》说“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也,朝歌之屠佐也,棘津迎客之舍人也”。吕尚被悍妇逐出家门,在朝歌卖肉亏本,被子良氏所废黜,连在棘津卖身都没人要,这与管仲的出身是多么相似!但我们也要注意,《秦策》中说出这些话的策士姚贾,本是一个“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为了游说秦王政任用自己才说出这些典故。

其实姚贾不是在叙述历史,而是在说明道理,特别是战国这个贵族政治解体的时代,下层游士为了能被君王看重,有意将一些历史名人塑造成出身低微,所以尚贤思想在诸子中非常流行。但是他们讲述的这些史料,至少不会被所有人接受。比如孟子就说吕尚是“天下之大老”,也说管仲“举于士”,那么吕尚原本就是极有声望的长者,而管仲也是从底层贵族中选拔出来的,并非贫困潦倒、霉气冲天的小贩。

除了与其他记载存在一定矛盾,这类史料最大的不可信,就是以今度古,认为春秋与战国的社会形态是一致的,而春秋战国之际恰恰是大变革时期。简单来说,春秋以前的社会主体是氏族,因为铁犁的普及与牛耕的推广,战国以后的个体家庭成为社会主体。只要把握了这一条线索,就能注意到不少战国以前的人物,对于其贫贱出身的叙述都缺乏可信度。当时个人与氏族是一个整体,即使处于氏族中的底层家族,依然拥有共同的田产份地。

管仲当出身于齐国大族管氏。齐桓公的兄长齐襄公为大夫连称、管至父所杀,证明齐国在管仲之前即存在管氏。《史记索隐》引《世本》说“庄仲山产敬仲夷吾”,管仲的父亲谥(庄)、字(仲)、名(山)齐全,明显也是管氏贵族。春秋时期选官是“世官世禄制”,即管氏族长一方面统领自己一族,另一方面又臣属于齐君,形成一种“复合君主制”模式。那么管仲本身是齐国管氏的族众,因为学识与能力得以担任公子纠的师傅。

二、“衡山之谋”源于汉代轻重学说——《管子》不可信

《管子》有一篇《轻重》,讲的是管仲在辅佐齐桓公后,用经济手段打败其他诸侯,帮助齐国称霸。不少文章根据《轻重篇》的内容,歌颂管仲政治手段如何高明。那么《管子·轻重篇》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呢?

《轻重》一开始,管仲就对齐桓公介绍“轻重之道”。所谓的轻重之道,即削弱大诸侯,扶植小诸侯,来复兴天子的王道。然后齐桓公就问管子,如何对付鲁国和梁国呢?管子的建议是,鲁、梁两国百姓以织绨为业,桓公就可以和百官带头穿绨衣,这样一来百姓也会模仿。而且还下令齐国不准织造,必须从鲁、梁二国进口。这样一来,鲁、梁二国一见有利可图,所以就都回去织造,而农业就给荒废了。桓公采取管仲的策略,等到十三个月后,突然与两国断绝贸易;再过十个月,两国百姓不断陷入饥饿,而粮食却不能很快种植出来。

这样一来,鲁、梁两国每石粮食价格上千,而齐国才十钱。于是鲁、梁百姓逐渐投奔齐国,两年后有流失了十分之六人口。再过了三年,两国国君也只能归顺齐国了。打败了鲁、梁两国后,管仲故技重施,用铜币换取莱国、莒国的柴薪,然后又以此征服莱、莒两国。之后又用黄金购买楚国的鹿,楚王都归附了齐桓公。更绝的是,之后管仲又高价预定代国的白狐皮,代国人纷纷去山林捉狐狸,结果被离枝攻打,代王只能归附齐国,这次连一个子儿都没花。

最后就是对付衡山国。这次管仲派人高价收购衡山国的兵器并转手,借此将价格炒高。十个月后,燕、代两国发现商机,也跟着去买;三个月后,秦国也跟着去买。衡山国君一看天下疯抢,直接下令价格提高至二十倍!结果就是百姓纷纷去铸造兵器。这时齐桓公则派人向赵国高价收购粮食,于是各国又纷纷运粮来齐国售。等到衡山国兵器卖光,齐国又断绝与他来往。这时鲁国入侵衡山南部、齐国入侵北部,衡山君无力反抗,只能投降。

以上就是《管子·轻重篇》的大致内容。其中的疏漏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涉及的各诸侯国。其中鲁(今山东曲阜)、莱(今山东莱芜)、莒(今山东莒县)与齐国(今山东临淄)邻近,看上去还算合理;秦(今陕西凤翔)、楚(今湖北宜城)、燕(今北京房山)虽然较远,至少还是明确存在的国家。但代、赵明显是春秋战国之际才有的国家。最不可信的则是衡山国(今安徽六安),其最早为秦末时项羽以秦衡山郡分封吴芮,西汉文帝、景帝也都相继设立过。

《轻重篇》的不可信,古人早就注意过。明人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引三国傅玄《傅子》曰:“《管子》书,过半是后之好事者所加,‘轻重’篇尤鄙俗。”宋人刘恕《资治通鉴外纪》亦引《傅子》曰:“管仲之书,过半便是后之好事者所加,乃说管仲死后事。其‘轻重’篇尤复鄙俗。”近代学者王国维最早指出《轻重篇》作于汉代文景时期。马非百作《管子轻重篇新诠》,对《轻重篇》文本研究最透彻,指出许多问题是西汉至新莽时代特有的。

另外,在《轻重篇》描绘的图景里,国家权力能够直接延伸到个人,这也与春秋前期氏族社会不相符合。这样大规模的贸易战,如果真实存在,在《左传》中完全没有记载,同样也是说不过去的。那么真实情况就是,《轻重篇》是西汉文景之后的托古之作,而创作者明显只是为了阐述其经济思想,对于历史史实不太关心甚至不太了解,所以才会编造出春秋齐国与战国赵国、西汉衡山国之间的贸易战。

三、齐桓公伐戎所救为南燕——《韩非子》不可信

齐桓公伐戎救燕,也是很经典的一个故事,留下了一个著名成语——老马识途。根据《韩非子·说林上》:“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地,遂得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齐桓公讨伐孤竹返回时迷路,多亏管仲借助老马才得以返回,之后找不到水源,又多亏隰朋利用蚂蚁才寻到。关于这场脍炙人口的战争,诸多史料也都有涉及。《史记·燕召公世家》说“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齐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还。燕君送齐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贡天子,如成周时职;使燕复修召公之法”,《国语·齐语》说齐桓公“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齐桓公为救燕北伐山戎,一直打到了令支、孤竹。

这件事在《春秋左传》也有记载。《春秋经·庄公三十年》:“齐人伐山戎。”《左传·庄公三十年》:“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左传·庄公三十一年》:“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左传·僖公九年》管仲曰:“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总体来看,鲁庄公三十年(公元前664年)冬,齐桓公与鲁庄公相会商量救燕,但后来只有齐人独自前往,并于次年夏天告捷。

齐桓公伐山戎一事,真实性毫无疑问。但我们也应注意一个问题,即在《左传》中齐桓公伐山戎是冬至夏归,而在《韩非子》中伐孤竹却变成了春往冬返。伐山戎、令支、孤竹都是一件事,在文献中多有体现,这表明《韩非子》与《左传》存在矛盾,那么“老马识途”的典故也存在疑问,进而《韩非子》整个记载都可疑。而且我们注意到,《左传》对于齐桓公伐山戎的故事,记录得非常简略平常,甚至没有提到令支与孤竹两个地名。

孤竹,传世文献与考古发现能印证,在今河北、辽宁、内蒙古三省交界一带,这个没有争议。令支,传世文献记载都在孤竹附近。山戎,《史记·匈奴列传》说在燕国以北。那么,山戎、孤竹、令支侵犯位于今天北京西南的燕国,自然是可以成立的。所以,尽管《韩非子》的记载不乏添油加醋,但从古至今,学者对于《燕召公世家》的记录还是很少有人质疑,一般认为齐桓公救的燕国就是《燕召公世家》的传主、战国七雄的燕国。

但吕思勉先生在《中国通史》却讲到:“这个燕该是南燕,在今河南的封丘县。《史记》说它就是战国时的北燕,在今河北蓟县,怕是弄错了的,因为春秋时单称为燕的,都是南燕。”笔者初接触此说时,觉得吕老脑洞大开,遂只是一笑而过。但后来对《左传》文本熟悉后,才觉得吕老此论实乃卓识。尽管目前所见只有吕老一人持此观念,但很可能才反映了真实的历史情况。

南燕国在后世名气比北燕国小很多,但在春秋前期确实非常活跃。南燕位于今河南延津东北,是黄帝之后的姞姓国。因地处战事频繁的中原,所以在《左传》中频频露脸。根据《左传》,公元前718年,卫宣公令燕国进攻郑国,结果被郑庄公在郑国反败。公元前699年,郑厉公联合纪、鲁与齐、宋、卫、燕混战。公元前694年,周王子克阴谋篡位失败,奔燕。公元前675年,卫国、燕国驱逐了周惠王;次年,郑厉公在调解无果下囚禁了燕仲父。

以上的燕国明显都是南燕,而不是北燕。《史记》将驱逐天子一事列入《燕召公世家》并无根据。然后就是公元前664年的齐桓公救燕,如果我们抛弃对北燕先入为主的观念,从《左传》看这个燕就是南燕,而不是北燕。尽管有人对“北伐山戎”表示疑问,但实际上从《左传》也看不出山戎活跃在燕山地区,童书业先生《春秋史》即指出山戎“其居地在春秋时似近太行山脉”。太行山距中原比燕山近,太行山之戎称“山戎”似并无不妥,从南燕往北到太行山也可称“北伐山戎”。

之后“燕”在《左传》消失了百余年,直到公元前553年才提到齐叔孙还的党羽奔“燕”。这个“燕”不像是南燕,更像是北燕。再往后则一般明确指出“北燕”,且涉及史实基本都与齐国有关:如公元前539年的齐国卢蒲嫳被放逐北燕,北燕简公奔齐国;公元前536年的齐景公进攻北燕;公元前530年的齐国把北燕简公安置在唐;公元前479年的齐国高无丕出奔北燕。唯独公元前500年卫国成何奔“燕”,这个“燕”也像北燕,大概南燕早被灭了。

总体来看,《左传》中公元前664年之前的“燕”都是南燕,而公元前553年之后的“燕”“北燕”则是北燕。到战国时期南燕、山戎早已被灭亡,所以齐桓公救南燕的传说才被移植到北燕之上,山戎也被称呼更远的燕山之戎。春秋前期在黄河下游以北还活动着“北戎”“长狄”,但在战国时期中原都是华夏版图了。

《燕召公世家》另外一个疏漏,是说燕庄公为了酬谢齐桓公,无意却将齐桓公送出了国境。齐桓公为了帮燕庄公守礼,将燕庄公进入的齐国领土割让给燕国。实际上,在春秋前期也并无这样的国界观念,国与国之间拥有广袤的国外地区(野)。等到齐燕的疆域连成一片,那已经是战国时期的事了。《燕召公世家》史料可信度不高最明显一个表现,是连本国战国世系都有严重错误,比如称燕昭王为燕王哙太子平,但从《赵世家》与出土“郾王职戈”可以判断,太子平已死于子之之乱,燕昭王当是赵武灵王所立的燕王哙王子职,写本国史事还不如《赵世家》可信。

山东淄博管仲纪念馆

四、“四民分处”不符合春秋社会形态——《国语》不可信

记录春秋史的史料,最客观的当然就是春秋金文,但资料太少太零碎。所以还是要依赖传世文献,其中最客观翔实的就是编年体的《左传》。其次就是国别体的《国语》,记载的是从西周到春秋的史实,其中不少内容可信度也较高,甚至在古代被称为《春秋外传》。但在《国语》中《齐语》仅有一卷,记录的是齐桓公霸业,与《管子·小匡篇》大同小异,而《史记》却少引用其要文,顾颉刚先生认为“当系后人见《小匡篇》之齐人记载足补《国语》之不足”。

《管子·小匡》与《国语·齐语》孰先孰后,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管子》作为战国秦汉作品,对于春秋历史多有不实,前文都有提到。如果《齐语》是抄自《管子》,则可靠性当然是更低的。顾颉刚先生已指出这个问题,但在其与童书业先生合著的《春秋史讲义》中,却又采信《国语》等记载,论述管仲治齐的政策;之后童书业将此书修订为《春秋史》,加了一句“虽然《国语》等书的记载未可尽信,但必保存些当时的真相的影子”。可见童书业先生对此也是有疑问的,但毕竟《左传》的管仲治国史料太少,所以不得不将《齐语》的内容叙述下来。

但这些内容,到底又有多少可信度呢?据《齐语》,当时管仲实行军政合一的政策。以郊外三十家为一邑,十邑为一卒,十卒为一乡,三乡为一县,十县为一属,全国共五属,分由五个大夫统领;国中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全国分为三军,分别由桓公和上卿国氏、高氏统领。

这样整齐的行政区划,很明显是不存在的。《春秋史》同时提到,《齐侯钟铭》记载春秋中期齐灵公把釐邑三百县赐给叔夷,一个邑中尚有三百个县,可见齐县是非常小的社会组织。《论语》也提到管仲夺伯氏邑三百,这个“三百”应当也是县。那么《齐语》说法不攻自破。如前所述,当时尚未出现脱离氏族的个体家庭,所以这种政治理论只能出现在战国以后,而且这样切蛋糕一样的行政区划,历朝历代都不可能真正施行。

类似这样的划分方式,在《管子》的《立政》《乘马》《度地》《小匡》以及银雀山汉简《库法》《田法》等篇都有记载,内容大同小异。臧知非先生就认为,“以上均为齐稷下诸公所为,成篇有先后之别,大抵上都是战国之物。”“上举对地方行政述说的不同,正说明了当时还没有稳定的、统一的地方行政系统,至少说明在春秋时期还是如此,故而才有歧说纷呈而又都托名管仲的事情发生。”可谓揭示了《齐语》的由来,可信度与《管子》并无高下。

据《齐语》,管仲能够这样划分,基础又来自于“四民分处”,即把士农工商分开居住、各司其职。国都划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十五士乡、六工商乡,而农民则居住在郊外。这当然也是不合理的。在氏族社会中,士与农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底层成员,如何能够完全分开居住?《诗经》的《国风》部分多歌咏战争和农事,而《国风》主要是春秋时期的作品,可见当时武士并没有脱离生产,兵、农合一就是春秋军制的一大鲜明特征。

“商人”的称呼现在多认为来自于商人多次迁徙、善于经商,但这样的说法并无多少依据。“商”在甲骨文中只有地名的意思,没有商业的意思。比较可靠的来源是,不少商人在周朝受到压迫,在周王朝中从事工商一类的贱业,所以才被称为“商人”。当时并不存在私营经济,他们都是为周人官府服役,而事先要满足自己的生存,那么他们也不可能完全脱离农业活动。所以在当时不可能有士、农、工、商这种四民分处的居住形态。

总之,战国秦汉对于管仲的记载,多来自当时社会思想的反映,用于春秋史则容易铸成大错,读史者不可不察。

参考文献

顾颉刚讲授、刘起釪笔记:《春秋三传及国语之综合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88年。

吕思勉:《中国通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童书业:《春秋史》,上海:中华书局,2006年。

战化军:《齐国人物志》,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

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王东:《〈管子·轻重篇〉成书年代考辨》,《郑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臧知非:《齐国行政制度考源─—兼谈〈国语·齐语〉的相关问题》,《文史哲》,1995年第4期。

    责任编辑: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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