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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断迈向法制化科学化

2019-09-19 13: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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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承载这些重要使命,事业单位成为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推动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已拥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000多万名事业单位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00多万名,约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30%。管好搞活这支数量庞大的人才队伍,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题中之义。

70年栉风沐雨,70年改革奋进,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初期,主要实行与党政机关一致的干部人事制度;20世纪90年代明确了“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人事制度改革思路;进入21世纪,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基本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岗位管理、聘用制度、公开招聘三项基础制度全面入轨运行为标志,事业单位转换用人制度、搞活用人机制取得重大进展,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朝着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迈进,释放出强大的创新创业动能。

从固定用人到合同用人

聘用制打破用人终身制僵局

1999年底,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一次全区校长的竞选中,50名原任校长落选。消息一出,武汉市教育界炸开了锅:此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动刀子。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如今已司空见惯,在当时却引起轰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直参照党政机关的管理办法,采取单一的录用、任命制。各类人员一经录用、任命,便成为终身制,由此造成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缺乏生机和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旧体制下用人制度上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需要的人才由于受到编制和干部来源的限制进不来;另一方面,单位内部富余人员出不去,优秀人才留不住。”人社部事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种形势下,一些事业单位开始探索试行聘用制度。

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膨胀的通知》提出,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所需干部,除国家统配人员外,都应采取选举制或聘用制办法解决。此后,一些省份和部门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纳入其中,迈出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第一步。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1995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即“脱钩、分类、放权、搞活”。

这一时期,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部门的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聘用制度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已有上海、南京、武汉、文化部、中科院等十几个地方和部门出台了聘用制管理规定。

聘用制的推行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旱涝保收”的“铁饭碗”。“以前都是按部就班,工作搞得好坏无所谓。现在不同了,我在被聘任的3年里一定要干出成绩,否则3年后群众就不会投我的票,我就要下岗。”1999年10月底,在武汉市五医院机关的32个正副科级职位角逐中,13名原正副科长落岗,院办原主任王曦在这次院党办主任竞选中获胜,事后他感慨万分。

多地的改革试点为聘用制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2000年,中央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中组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确定下来。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2011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聘用制度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为解决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缺乏必要的流动、竞争机制的问题,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足以体现我国对这一制度实施的决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曾在采访中表示,《规定》的特点就是加大聘任力度,扩大聘用范围,彻底砸破过去所谓的“铁饭碗”,淡化“官本位”思想。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5%,我国实际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对公职人员实行定期聘用制度的国家。

“阳光工程”广开进贤之路

公开招聘成人员主要“入口”

如果说聘用制破除了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僵局,公开招聘则为事业单位打开了一条进贤之路。

回溯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公开招聘制度的雏形始于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要求,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和生产需要,在编制定员以内补充干部,应先由人事部门或主管机关在本地区、本部门现有干部和国家统一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中调配,或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调派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从工人中吸收和从社会上录用,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

2000年,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通过制定具体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2005年,为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初步建立。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明确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作为一项“入口”制度,公开招聘关系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中央到地方,针对“萝卜招聘”“人情招聘”、违规进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展开。2006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通报》;2011年,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2012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制度建设同步跟上。2017年,人社部颁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加强政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招聘行为。同年,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回应舆论关切,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

近年来,各地的探索实践也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臻完善——

丰富招聘形式,提高选人用人针对性、有效性。四川成都对教育专技人员,采取理论笔试与专业试讲方式,重点考察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卫生专技人员,采取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实际能力。

优化招聘流程,提高招聘效率。湖北从宽从简设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审核,让群众少跑腿。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权限放给主管部门,减少审批环节。

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河南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考核招聘、简化程序等措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每年都有成千上万名优秀人才通过这一“阳光通道”进入事业单位,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补充着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激活事业单位“一池春水”

今年初,重庆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一次岗位竞聘改革试点,因方式特别、结果出乎意料而广受瞩目。全院参加竞聘上岗的72名专技人员中,有14名业绩突出的青年人才获得越级竞聘,其中最优秀的2人直接跨5级晋升聘用;7名业绩考核较差的人员被降级使用,其中有2名四级教授被直接降聘为七级副教授。

这是事业单位强化岗位管理,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的一个缩影。“事业单位中,长期存在‘职称一到手,工资跟着走,评过就要聘,能上不能下’意识,导致单位的高级岗位出现‘论资排辈’现象,不能适应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他们选取了11家单位开展试点,率先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机制,并完善配套制度,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伴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2000年7月,《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2006年,原人事部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之外,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

此后,国家先后出台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15个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事业单位陆续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

近年来,人社部开展了一系列政策研究和实施工作,允许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满足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求,增加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岗位管理的灵活性。

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激活了事业单位“一池春水”。作为“科技国家队”,中国科学院打破统一的分级分类标准,强化按需设岗、以岗定薪。生物物理研究所针对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专设青年高级技术岗位,占同级岗位总数的10%-20%;大气物理研究所设立项目研究员岗位,择优遴选青年人才破格聘用。由此,一名助理研究员也可以获得等同于甚至高于研究员的薪酬待遇,为一批批青年人才的成长插上了翅膀。

截至目前,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备案率超过97%,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能上能下的观念深入人心。

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

步入法制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风劲吹,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创新实招频出,人事管理工作向法制化、科学化不断迈进。

告别“无法可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人事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作为我国第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政法规,《条例》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空白。围绕《条例》,处分制度、申诉制度和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等配套政策陆续完善,架起了中国特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进入新的改革发展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种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2017年,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44家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机制,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

同年,人社部还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等方式从事创新活动,允许事业单位设立创新型岗位和流动岗位,吸引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有“政策红包”支持,不少事业单位人员带着研究成果勇敢地踏上了创新创业之路。

——破解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6年11月,中组部、人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从实施范围、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和要求,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吸引留住人才难的问题,发挥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安徽对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提高岗位吸引力;贵州出台方案,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引导事业单位人员投身脱贫攻坚战。

——引导事业单位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2013年起,人社部会同原国家卫计委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工作,极大缓解了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一系列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也为基层事业单位引来不少“金凤凰”。

回望是为了更好地出发。行进在改革的新征程上,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必将迈着更坚实的步伐一路向前,将各类人才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实保证!砍高粱、掐谷子、掰玉米、刨芋头、割豆子、下苹果、晒柿子、揪石榴、摘花生、耩麦子,一个个音符,无不让秋风演奏得动听、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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