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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川:让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国际商事法庭解决争端
罗东川说,“一带一路”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六年来,它在推动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取得了极大进展,“法治是重要保障,作为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涉外法治建设,其作用更是不可或缺。”
数据显示,在过去五年间,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涉外民商事纠纷达到20余万件,同比增长一倍以上。其中大量的纠纷涉及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国际物流和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国际商事纠纷。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标志着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自挂牌后,已经开始了实质化的运行。”罗东川介绍,目前,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11起案件,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大举措。”
罗东川说,目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合作的理念和主张,写入了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有关文件中,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的深化,涉外民事商事纠纷出现上升趋势。罗东川直言,如何让纠纷得到合理,公正、高效的解决,成为“一带一路”建设当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按照过去传统的涉外商事诉讼模式,就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审理的周期长、送达难、查询外国法难、查明事实难,还有法律适用难以及法官的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罗东川认为,要把国际的调解机构、国际的仲裁机构都吸收到国际商事法庭平台上来,给中外当事人更多选择,做到公正、高效、透明、便捷,打造“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
罗东川也表示,国际商事法庭建立时间还很短,还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对怎么打造具有国际权威、国际公信的专业审判机构,要有更多的思考,“要有国际的视野,要站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来推进建设,要用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新审判模式,让更多的中外当事人选择国际商事法庭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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