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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一审:两被告人一人死刑、一人获刑十五年
9月18日晚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6日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7189元。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1999年3月11日,被告人杨志才以进药为由,安排刘某芳带被害人梅丽至临泉,又纠集被告人王夫伟至临泉县城,二人见面后,杨至才将其要杀害梅丽的想法和计划告知王夫伟,王夫伟同意。当晚,杨志才以去界首要账为借口将梅丽骗出,后杨志才、梅丽、王夫伟见面,三人一起乘三轮车,在通往任小寨一路段附近,王夫伟用钢管从背后击打梅丽头部、胳膊等处数下,之后用绳子勒梅丽颈部,并和王夫伟共同将梅丽拖拽至麦地里,后二被告人逃离现场。经尸体检验,死者系遭受一重质量钝器打击形成颅脑挫裂创而死亡。
阜阳中院认为,被告人杨志才、王夫伟共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杨志才策划杀人,预谋精密,杀人意图坚决,杀人手段残忍,当庭翻供、拒不认罪,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王夫伟系受杨志才指使实施杀人行为,虽系直接实施者,但在本案的整体作用较杨志才小,案发时系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其如实供述其与杨志才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对于被害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阜阳中院对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丧葬费请求予以支持,按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计算,即37189元,其他关于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梅丽的前夫称,判决书由家属于9月18日前往法院领取,家属对判决被告人王夫伟的量刑及两名被告人的赔偿数额并不满意,或将申请抗诉或提起上诉。
该案于8月29日上午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杨志才当庭翻供,称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和被告人王夫伟杀害了受害人梅丽;另一被告人王夫伟则当庭认罪。庭审持续到当天下午2点15分左右,庭审最后,法官宣布因案情重大复杂,报法院审判委员会合议后择日宣判。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9年3月12日,安徽界首市出现一具无名女尸,无法确认死者身份。十年后,河南信阳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前妻梅丽疑似被其朋友杨志才及杨的外甥王夫伟杀害。直到2012年,这两个案子才联系起来,经该男子辨认,界首无名女尸就是其前妻梅丽。杨志才、王夫伟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但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
2018年10月,警方最终通过DNA比对确认该女尸就是失踪多年的梅丽,这一关键证据的出现,也让曾被无罪释放的杨志才、王夫伟两人再度被捕。此时,杨志才已经创业成功,成为河南信阳有名的整容医生,其与妻子创办的信阳金霞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旗下拥有3家医疗美容机构、30家美容养生会所、联营店1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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