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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摩罗什学习《十诵律》的师父到底是谁?
郭靖有很多师父,骑射是哲别,拳脚是江南七怪,内功心法是马钰,降龙十八掌是洪七公,九阴真经是周伯通,但每一种武功都只有一个师父。鸠摩罗什学习十诵律却有两个师父,这很奇怪,肯定有问题。鸠摩罗什学习《十诵律》的师父是谁,历史上却有两种记载。
《出三藏记集》:“(鸠摩罗什)及还龟兹,名盖诸国……后从佛陀耶舍学《十诵律》。”
《高僧传》:“什还国……从卑摩罗叉学《十诵律》。”
鸠摩罗什,五胡十六国前、后秦时期的僧人,出生于西域龟兹,父亲为天竺人,母亲为龟兹人。鸠摩罗什是唐玄奘之前最为有名的佛教翻译家,他翻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最为流行。现存最早关于鸠摩罗什的历史文献就是上述两部,均为南朝齐、梁时期成书。《出三藏记集》最早,作者是僧祐,《高僧传》稍晚,作者是慧皎。晚于僧祐但早于慧皎的还有宝唱编纂的《名僧传》,此书现已不存。相当于中国宋代时期的日本僧人宗性抄录有《名僧传抄》,保留了目录及部分内容。
虽然说对鸠摩罗什研究已是汗牛充栋,但对于“鸠摩罗什跟谁学的《十诵律》”这一问题,学者大多持回避态度,或是虽有涉及但分析不多,或径称受学于某人而未论述理由。然而此事颇有隐情,解决这一问题实有必要。
一、《出三藏记集》自相矛盾
其实,不仅《出三藏记集》与《高僧传》关于鸠摩罗什受学《十诵律》师从佛陀耶舍的记载有出入,《出三藏记集》自身关于这一问题的记载就有自相矛盾之处。列表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注意到这一问题。
从这两段我们可以发现,《出三藏记集》一说鸠摩罗什是随其母回到龟兹之后才从佛陀耶舍受学《十诵律》,又说是回到龟兹之前。而且,从两篇传文内容上来说,也无法得出鸠摩罗什跟随佛陀耶舍“学过两次”《十诵律》的信息,而只能是一次。同一部书的两篇传文,而且两篇传文一前一后紧挨在一起,却自相矛盾,实在令人不可思议。我们进一步对《出三藏记集》和《高僧传》各自“鸠摩罗什传”的相关内容做表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更有趣的问题。
很明显,两书在“鸠摩罗什传”内容的基本脉络是别无二致的,对于“鸠摩罗什受学《十诵律》”的时间,也都是在返回龟兹之后,只是二者在师从人物上有所分歧。可以说,晚出的《高僧传》在编纂时,将“鸠摩罗什传”中罗什学习《十诵律》的师父由“佛陀耶舍”改成了“卑摩罗叉”。这样一来,就必须将考察焦点投射至卑摩罗叉了。二、《出三藏记集》《高僧传》有关卑摩罗叉、佛陀耶舍的记载差异
《高僧传》不仅将鸠摩罗什学习《十诵律》的师父做了变更,还将鸠摩罗什跟从佛陀耶舍学习的内容做了删除。我们现将《出三藏记集》与《高僧传》关于卑摩罗叉和佛陀耶舍二人的相关记载列表如下:
从上表,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出三藏记集》与《高僧传》除了“《十诵律》受学师从”之外,其他记载基本上是一致的。假如我们将【C】移至【A】,并将【B】的《阿毗昙》与《十诵律》删去,《出三藏记集》与《高僧传》关于卑摩罗叉和佛陀耶舍二人的记载,几乎一模一样。学界已认定《高僧传》相关僧传源自于《出三藏记集》,因此可以说,晚出的《高僧传》在叙述鸠摩罗什《十诵律》师父时,将佛陀耶舍改成了卑摩罗叉。退一步说,《高僧传》相关僧传即便不是直接出自《出三藏记集》,二者也有着共同的材料来源。也就是说,《高僧传》不大可能是因为“不为《出三藏记集》所知的”史料来源而进行的更改。(还有一种可能是,《高僧传》的更改承袭于《名僧传》,但由于《名僧传》无存,《名僧传抄》又没有相关内容,无法予以考察。)
那么,为什么在“《十诵律》师父”这个问题上,《高僧传》不仅不像其他内容一样直照搬《出三藏记集》,反而要另起炉灶,将“佛陀耶舍”改为“卑摩罗叉”呢?!而且,相对于《出三藏记集》,《高僧传》明显增大了卑摩罗叉的分量。要考察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卑摩罗叉、佛陀耶舍二人后来在长安的活动。
三、卑摩罗叉与佛陀耶舍的不同
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402年2月8日),鸠摩罗什抵达后秦都城长安,翻译佛经。《十诵律》的翻译,是鸠摩罗什与罽宾僧人弗若多罗和西域僧人昙摩流支先后合作完成的。但是,鸠摩罗什对《十诵律》的译文并不满意,他在临终前感喟,自己翻译佛经三百余部,都觉得很好,唯独《十诵律》不太满意。《十诵律》译本的完善,最终是卑摩罗叉完成的。
《出三藏记集》没有卑摩罗叉的传记,但《高僧传》有。卑摩罗叉在龟兹“弘阐律藏,四方学者,競往师之,鸠摩罗什时亦预焉”。后来卑摩罗叉听说鸠摩罗什在长安“大弘经藏”,又欲使“毗尼胜品,复洽东国”,于是前往长安。佛教经典分为“三藏”:经、律、论。毗尼,为梵语,就是“律”的意思。显然,在《高僧传》中,卑摩罗叉不论是在龟兹,还是前往长安,都是以弘扬律藏为己任的。而且,卑摩罗叉“弘律”,是与鸠摩罗什“译经”相对应的。卑摩罗叉于弘始八年(406年)抵达长安,后于鸠摩罗什去世之后离开。卑摩罗叉离开长安之后,将《十诵律》携往石涧寺重校。随后,卑摩罗叉前往江陵辛寺,夏坐期间开讲《十诵律》,一时求理者聚集如林。《高僧传》盛赞道,“律藏大弘,(卑摩罗)叉之力也!”
关于佛陀耶舍的记载,更为丰富,《出三藏记集》及《高僧传》都有其传记。鸠摩罗什曾说,本人虽然能通诵经文,但并不善于把握其中的义理。弘宣法教,需要文义圆通,只有佛陀耶舍能够深刻理解经义。
佛陀耶舍抵达长安之后,先是与鸠摩罗什一道翻译《十住经》,然后于弘始十二年(410年)至十四年(412年)译出《四分律》,十五年(413年)译出《长阿含经》。鸠摩罗什去世之后,佛陀耶舍于弘始十五年(413年)离开长安,返回罽宾。
从卑摩罗叉、佛陀耶舍在长安的活动来看,卑摩罗叉参与过《十诵律》的翻译,而佛陀耶舍则无。这个意味,就已经相当明显了。
从记载来看,卑摩罗叉与佛陀耶舍在佛教修为上也有着很大的不同。
《出三藏记集》没有“卑摩罗叉传”。《高僧传》卷二中,“鸠摩罗什传”第一,紧随其后的是“弗若多罗”“昙摩流支”和“卑摩罗叉”三传。这三传传主均“专精律藏”。“卑摩罗叉传”之后,才是“佛陀耶舍传”。而且,《高僧传》对“佛陀耶舍”的评价,与前三位差别甚大!我们可以再做比较看看。
弗若多罗:“少出家,以戒节见称,备通三藏,而专精《十诵律》部。”
昙摩流支:“弃家入道,偏以律藏驰名。”
卑摩罗叉:“沉靖有志力,出家履道,苦节成务。先在龟兹,弘阐律藏……倾之,闻什在长安大弘经藏,欲使毗尼胜品,复洽东国。”
佛陀耶舍:“年十三出家……至年十五,诵经日得二三万言……至年十九,诵大小乘经数百万言。然性度简傲,颇以知见自处,谓少堪己师者,故不为诸僧所重……年二十七,方受具戒。恒以读诵为务,手不释牒。”
从《高僧传》对四人的评价就能看出,“专精律藏”的三位,都有“克己坚韧,律己修身”的性格,而佛陀耶舍则偏向于“智慧超群、博闻强记、风流倜傥、不拘一格”。佛陀耶舍,完全不是一个精修戒律之人。《名僧传》目录将佛陀耶舍列入“外国法师”,而将卑摩罗叉、昙摩流支归为“律师”,可见一斑。
四、鸠摩罗什不类卑摩罗叉,而与佛陀耶舍心性相近
虽然鸠摩罗什跟从卑摩罗叉和佛陀耶舍都曾学习过,但鸠摩罗什不类卑摩罗叉,而与佛陀耶舍心性相近。《名僧传》目录也将鸠摩罗什与佛陀耶舍一道列入了“外国法师”,而非“律师”。鸠摩罗什和佛陀耶舍可以归纳出七大共同的特点!
佛陀耶舍与鸠摩罗什性情相合,惺惺相惜。与其说鸠摩罗什受学《十诵律》师从佛陀耶舍,莫若说师从卑摩罗叉。虽然《高僧传》取材于《出三藏记集》,但在涉及鸠摩罗什律学师承的问题上,慧皎并不认可《出三藏记集》的记载,无法认同鸠摩罗什受学《十诵律》是师从一个性情和修为都与之颇为相似且不善戒律的佛陀耶舍,更何况《出三藏记集》自己关于鸠摩罗什受学《十诵律》的时间就自相矛盾,因而将其师从改换为一位戒律修持更为令人敬仰的卑摩罗叉。余论:鸠摩罗什的破戒
鸠摩罗什在西域也跟从佛陀耶舍学习过。《出三藏记集》“佛陀耶舍传”记载:“罗什后至,从其受学《阿毗昙》……甚相尊敬。”后来,鸠摩罗什在长安译经,曾发感喟:“吾若著笔作‘大乘阿毗昙’,非迦旃延子比也。今在秦地,深识者寡,折翮于此,将何所论!”迦旃延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称“议论第一”。鸠摩罗什的自信,颇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豪气。佛陀耶舍同样擅论,“善解‘毗婆沙’……既为罗什之师,亦称‘大毗婆沙’”。或可说鸠摩罗什从佛陀耶舍所学当为论藏,即“阿毗昙”。
鸠摩罗什与佛陀耶舍,性虽相近,习却相远。佛陀耶舍性度简傲、通习外道,俱在二十七岁受具足戒之前,之后未见有大噩。而鸠摩罗什在二十岁受具足戒之后,却遭逢两次被逼破色戒。一次是前秦吕光攻占龟兹,逼迫鸠摩罗什与龟兹公主成婚;另一次是抵达长安之后,后秦国主姚兴逼迫鸠摩罗什娶妻生子。两破色戒,以至鸠摩罗什自叹:虽新经、诸论多所传出,却“累业障深”。而佛陀耶舍也在得知他被逼以破戒之后,感叹:“罗什如好绵,何可使入棘中乎!”《名僧传》也有一条关于鸠摩罗什破戒的记载:“梦释迦如来以手摩罗什顶曰:“汝起欲想,即土(生)悔心”。此处应该就是指鸠摩罗什破色戒之后的惭悔。可惜《名僧传》已佚,只余下《名僧传抄》寥寥数语,也就无从得见其详。
对于鸠摩罗什,《出三藏记集》和《高僧传》在其早年就为他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当鸠摩罗什母亲带着他从罽宾返回龟兹,途经月氏北山时。有一罗汉见而异之。谓其母曰:“常当守护此沙弥。若至三十五不破戒者,当大兴佛法,度无数人,与优波掘多无异;若戒不全,无能为也,正可才明俊义法师而已。”优波掘多普渡众生,而法师只能解经说法,信仰大乘佛教的僧祐和慧皎两位作者采用这个典故,恐怕是因为对于大乘佛教信仰而言,优波掘多与法师堪称云泥之别吧。
(本文系由《佛陀耶舍还是卑摩罗叉?——鸠摩罗什〈十诵律〉受学师从考述》一文改写而来,以期方便公众对鸠摩罗什大师有更多的了解。原文刊于《佛学研究》2019年第1期,经《佛学研究》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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