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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建二合一医疗药品监管体制,管好带出先行区的自用药
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负责人介绍《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实施方案》提到,在患者备案承诺基础上,有条件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带合理自用量的进口药品离开先行区使用。对有关风险如何进行监管和防范方面,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表示表示,海南将从园区、医院和医生三个层面加强合理自用药进口药品的监管。
一是在园区政府层面,海南将创新机制,建立“二合一”的医疗和药品监管体制。目前一个医疗行为涉及卫健和药品两个监管体系,隶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沈晓明表示,两顶“大盖帽”管一个医疗行为,相互不通气,有的时候重复监管,有的时候监管缺位。在先行区,我们将试行将两支队伍合成一支队伍,变两顶“大盖帽”为一顶“大盖帽”,对医疗行为和药品实行综合监管。
沈晓明表示,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将极大提高监管效率。这项改革和市场监管“三合一”改革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二是在医院层面,将建立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这些特殊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行为可留痕、责任可追究。
三是在医生层面,加强处方管理,称为“一人一院一药一方”,一个病人需要用什么药就开什么药,自用量是多少就开多少,在初始阶段慢性病人的用药量考虑不超过一个月。
此外更重要的是,将通过信息系统,把政府层面的监管、医院层面的监管和医生层面的监管连接起来,医生在网上开方,医院在网上审方,政府在网上核方,医生、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公职人员都接触不到药品,避免药品被非法带到不用药的病人那儿,或者被非法带出医院。
沈晓明表示,我们相信,通过园区、医院、医生三个层面的监管措施,能够把这些带出园区的自用药管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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