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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夜居然有三张面孔!
人民南路的灯火通明
九眼桥的流光溢彩
锦江畔绿地间的暖色地灯
……
未来照亮成都夜空的璀璨灯火
还将更低碳、更环保
比如↓
分时亮灯
给成都的夜添上“三张面孔”
“深夜版”“节假日版”“平时版”
灯光秀色彩搭配要更合理
避免使用大红大绿
……
成都的夜将是什么样子?
来看看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的
《成都市中心城区景观照明专项规划(2017—2025)(送审稿)》
时间不同,亮度不同
景观照明开启三种模式
为了减少光污染,《规划》提出,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将采取亮灯分时控制,采用“节假日、平时、深夜”三种模式。
三种模式有多亮?
节假日模式时,景观照明灯光全开;
平时模式时,开景观照明全部灯光的70%左右;
深夜模式时,主要以照亮建筑顶部和底部为主,开景观照明全部灯光的30%左右。
▲天府锦城节日模式亮灯效果图
▲天府新中心节日模式亮灯效果图
开关灯时间咋控制?
中心城区开关灯时间统一与道路照明亮灯时间同步;住宅楼的景观照明设施或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景观照明设施关灯时间可为22:00。
一般性开闭灯时间也将根据不同季节制定,并根据天气因素对开灯时间进行灵活调整。同时根据市民活动时段,对重点地区不同区域制定相宜的开闭灯时间。
▲天府锦城亮灯效果图
地点不同,要求不同
划定暗夜保护区
按照该亮则亮、该暗则暗、合理分区、光暗平衡,减少城市光污染源产生的原则,《规划》提出划定暗夜保护区,包括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环城生态区及其他自然生态区、居民集中区、工业区等。
暗夜保护区将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和周边区灯光使用,保留必要的功能性照明和静态色彩淡雅的景观照明,不得使用高亮度、高功率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炫目刺眼、动态变化的灯光装置。
▲成都的夜晚 图片来源:VCG
在居民居住区,《规划》提出,禁止设置对居住建筑有干扰的照明设施,严格限制居住建筑的广告照明;同时文化旅游建筑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照明缓冲区,禁止过高亮度和剧烈动态变化的照明设施;禁止在古建筑景观照明中使用对建筑木质结构、彩绘等造成破坏的光源。
根据《规划》,在“黄白为主、暖黄为辅”的城市景观照明主色调的基础上,各区在编制分区景观照明规划时,可根据本辖区的城市特质提出片区的色调定位。
不过,商业核心区和“灯光秀”项目的局部建筑允许使用彩色光源,但应避免使用大红大绿等艳俗刺眼的色彩。
避免对驾驶员产生眩光干扰
对于广大驾驶员特别关注的照明干扰视线问题,以及大家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广告照明,《规划》也有提到。
《规划》要求,严格控制投光角度与投光方向,禁止对城市交通造成干扰的照明设施。同时道路交通设施的照明禁止使用红色、绿色等影响妨碍交通安全的光源。
其中交通广场禁止使用高亮度、高眩光的光源,禁止使用动态光源,避免影响驾车人员。同时广告照明不得以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或城市道路的使用,应避免对街道上的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眩光干扰。
▲南北城市中轴夜景景观轴效果图
另外户外广告照明不得妨碍交通安全,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不得采用闪光方式及红、黄、绿三色。同时,户外广告不得影响航空安全,在机场范围内禁止使用闪烁光源和红色光形式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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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林聪
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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