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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中国是否面临低生育率陷阱风险
低生育率正在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人口现象。
近年来,中国人口学家也开始关注和讨论低生育率陷阱问题,尤其是“单独二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研究者们开始关注中国是否存在低生育率陷阱风险,或者是否已经陷入其中。
一种观点认为断言中国已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或面临“低生育率陷阱”的严重风险还为时过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当“低生育意愿”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后,妇女生育率回升的潜力呈不断缩小的态势,伴随着长期低生育引起的人口负惯性作用以及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持续低迷,未来中国的生育率或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更有学者认为中国已经陷入内生性、意愿性、文化性低生育陷阱。
那么,低生育率陷阱究竟是否存在?
我们可以从两条研究路径来寻找问题的答案,一条是从理论上分析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出现低生育率陷阱;另一条是对低生育国家生育率长期变化现实的观察。本文选择的是第二条研究路径,观察的期限不同,所看到的情况便有可能不同,进而会导致不同的结论。
国际观察:后生育率转变时期的生育率变化
本文以总和生育率在1997年之前降到2.1的国家作为分析对象,每个国家至少有20年的观察期。进入观察样本范围的国家和地区共计66个。
低生育率陷阱不是偶然的存在
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陷入低生育率陷阱有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总和生育率低于1.5,二是总和生育率低于1.5持续的时间。本文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低生育率持续的时间超过20年,就可以判定这个国家陷入了低生育率陷阱。
根据上述两个标准,截至2017年,世界上至少有16个国家和地区正处于或曾经处于低生育率陷阱之中(见表1)。在未来几年内,波黑、摩尔多瓦、马耳他和中国台湾都非常有可能加入这个行列。如果把南欧的圣马力诺和安道尔包括在内,落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国家和地区就达到了22个,在66个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时间超过20年的国家和地区中占三分之一,在45个总和生育率有记录低于1.5的国家和地区中占将近二分之一。
其中,德国在低生育率陷阱中的时间最长,达到了40年,意大利、中国香港、奥地利和西班牙都超过了30年。
由此可见,低生育率陷阱的确存在,而且并非偶然现象。低生育率陷阱不是偶然的存在还有另外2个证据:一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有国家和地区落入陷阱;二是低生育率陷阱不仅发生在欧洲,而且还出现在东亚,无论是西方文化背景还是东方文化背景,都有国家和地区落入这个陷阱。
资料来源: 中国台湾的数据引自MPIDR and VID, The Human Fertility Database (HFD).;2017年波兰数据引自波兰中央统计局;2017年新加坡数据引自新加坡统计局;2017年韩国数据引自韩国统计局;表中其他数据引自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注:①奥地利的总和生育率在1991~1993年曾经回升到1.5和1.51,1994年又降到1.47。2016年世界银行数据是1.49,MPIDR and VID的数据是1.53。②希腊的总和生育率在2008年和2009年曾回升到1.5,2010年又降到1.45。③葡萄牙的总和生育率在1999和2000年曾分别回升到1.5和1.55,2001年又降到1.45。④新加坡的总和生育率曾在2000年回升到1.6,2001年又降到1.41。⑤2017年,波兰的总和生育率为1.42,新加坡的总和生育率为1.16,韩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05。
低生育率陷阱并非不可避免
低生育率陷阱虽然不是偶然的存在,但并非不可避免。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在生育率转变完成后都走向很低或极低生育水平。
在本文所观察的66个样本中,有21个国家和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从未降到过1.5以下,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见表2),尤其是美国和法国,它们最低的总和生育率也达到1.80和1.73。
此外,还有几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虽然降到过1.5以下,但持续时间很短,例如,芬兰(1973年)和加拿大(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年降到过1.49。由此可见,很低或极低生育率并非后生育率转变时期生育率变化的必然归宿。
资料来源:表中数据引自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低生育率陷阱并非不可以摆脱
在曾经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国家和地区中,德国和奥地利已经摆脱了陷阱。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数据,德国和奥地利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于2015和2016年回升到1.60和1.53的水平。这对于长期处于很低和极低生育水平的国家而言,是一个积极信号。
资料来源:表中数据引自OECD Database。这10个国家可以分为两组,一组是东欧国家和苏联加盟共和国,另一组是德语国家。第一组国家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先后发生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变革,并在随后几年中出现了经济负增长,在这样的政治和经济背景下,总和生育率在1990年代中期或后期都降到了1.3以下的极低水平。
1990年代末,这些国家的经济开始复苏,生育率也开始回升。
第二组国家(德国和奥地利)也具有鲜明的共同特征:其一,它们都是德语国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背景;其二,它们都曾长期处于很低生育水平,是典型的落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国家;其三,与第一组国家相比,其总和生育率开始回升的时间较晚。
与俄罗斯等国相比,德国和奥地利摆脱低生育率陷阱的原因更值得研究,因为其中可能蕴含着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德国和奥地利从2003年开始不断加大鼓励生育的政策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德国生育率的回升也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把德国分为原东德和原西德两个区域来看,1991年以来,原西德总和生育率的变化相对平缓,原东德总和生育率则呈现出大幅度波动,在德国统一后的最初6年(1991~1995年)的总和生育率甚至低于1,1990年代末以来的回升速度也明显高于原西德(见图2),这意味着德国生育率的变化主要是由原东德主导的。
资料来源:保加利亚2010~2016年数据引自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图中其他数据引自MPIDR and VID. The Human Fertility Database (HFD)。资料来源:图中数据引自MPIDR and VID. The Human Fertility Database (HFD)。
从20世纪末开始,几乎所有处于很低和极低生育率国家的政府都采取了支持和鼓励生育的政策,并不断加大力度。而且进入21世纪以来,其中一些国家的生育率出现了积极变化。
不过,在符合本文严格定义的16个落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国家和地区中,目前只有德国和奥地利刚刚脱离了陷阱。生育率的未来走势如何,仍需要时间做进一步观察。要彻底摆脱低生育率陷阱并不容易。
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并没有减弱
从全球来看,目前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并没有减弱。
1990年世界上总和生育率低于1.5的国家和地区只有7个,2000年增加到26个,虽然2000年以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生育水平提高到1.5以上,但2016年的总数还是增加到28个。
除了前文提到的国家和地区落入低生育率陷阱几乎已成定局,还有几个国家面临着高度风险,包括塞浦路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克罗地亚、列支敦士登、毛里求斯、波多黎各和泰国。。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相比,低生育率陷阱风险覆盖的范围正在扩大,不再仅局限于欧洲和东亚,而是扩散到东非、东南亚、加勒比海地区,也不再仅局限于发达国家,而是开始向一些发展中国家蔓延。
中国是否面临着低生育率陷阱风险?
对于中国低生育率陷阱风险是否存在的判断标准不应只是生育水平的单一维度,而且还要考虑到影响生育水平的其他因素,尤其是生育意愿和一些重要的结构性因素。从多维角度看,本文认为中国已处于低生育率陷阱的高风险期,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生育率长期在低生育率陷阱临界水平上波动。
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6左右的水平上已经持续了20年(见图3),在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即使有过去积累的潜在生育势能,但生育率水平对政策调整的反应却非常“温和”。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的2014年,全国出生了1687万人,比2013年仅仅增加了2.86%,2015年又减少到1655万人。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的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增加到1786万人,但2017和2018年又分别减少到1723万人和1523万人,尤其是2018年的出生人数创下了1961年以来出生人数的最低纪录。
从这个变化看,中国人口的生育形势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导致中国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生育政策,至少2000年以来的情况是如此。
在对中国低生育率形成原因的认识中,现代化因素对生育率的影响被严重低估了。在这方面,泰国可能是一个值得参照的样本。
泰国是发展中国家,具有佛教和东方文化特征,并且没有实行生育控制政策,因此,泰国生育率的转变和走向低生育率主要是由现代化推动的。根据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1991年泰国的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时的人均GDP为1716美元,人类发展指数为0.583。进入后生育率转变阶段以后,泰国总和生育率一直处于下降之中(见图3)。
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生育率快速转变中确实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但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加速,人均GDP在2011年达到5634美元,超过了泰国当时的水平(5491美元),2017年提高到8827美元,比泰国高出2233美元,人类发展指数为0.752。总体来看,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超过泰国,这意味着现代化因素是中国现阶段低生育率形成的根本原因。
资料来源:图中数据引自World Bank. Health Nutrition and Population Statistics。其次,平均生育意愿显著低于更替水平。中国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的最大风险是生育意愿大大低于更替水平。从国际经验看,1990年代末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年轻人的平均希望生育子女数都降到了2个孩子以下,2002年捷克、匈牙利、荷兰和西班牙的年轻女性平均生育意愿在1.80~1.85之间,2001年奥地利和德国年轻人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仅为1.7个。
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平均生育意愿水平更低,许多调查结果都显示平均理想子女数不到2个孩子。风笑天对2006年以来进行的8项针对“具有现实性”的调查对象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的总结表明,政策允许生育二孩的调查对象平均意愿生育子女数只有1.36个。如果意愿生育水平不能出现显著提高,中国的生育率必然会走向极低水平。
再次,一些对生育率有负面影响的人口学因素已处于强化之中。一是女性的初婚、初育年龄进一步推迟。二是女性适婚年龄单身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与一些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婚外生育事件非常少。在这种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单身女性的增加会直接导致总和生育率水平的下降。三是不孕不育率不断提高。侯丽艳对安徽、四川、河南的6个县市2005和2006年结婚女性的研究结果显示,不孕症发生率为7.4%,其中结婚年龄为30岁及以上女性的不孕率为12.5%。此外,自愿不生育夫妇的数量也将增加。
治本之道:提高生育率
低生育率陷阱是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严重威胁,也是对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严重威胁。
从国际经验看,低生育率陷阱并非是偶然的存在,而且一旦落入至少要做出很大努力才能摆脱。从中国的情况看,即使目前还没有落入这个陷阱,但已经面临着高度风险。虽然应对因长期低生育率带来的各种问题的办法并非只有提高生育率这一条途径,但提高生育率是一条治本之道。
从目前的生育率变化情况来看,“全面两孩”政策显然不足以支持中国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因此需要全面解除生育限制,并且为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意愿实现程度提供积极的支持性制度安排。
[作者吴帆系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原文首发于《人口研究》(2019年第4期),标题为:“低生育率陷阱究竟是否存在?——对后生育率转变国家生育率长期变化趋势的观察”。有删节,经授权转载。感谢胡启元对本文编辑工作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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