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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国企综改26条出炉:探索更符合上海实际的薪酬制度
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方案出炉。
9月5日,中国上海网挂出《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基本健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据上海市政府印发的通知,《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8月20日起实施。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8月21日下午,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举行。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会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事关上海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以更大的使命担当坚定推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再出发,以更实的举措办法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突破,以更强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近年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国资监管机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服务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的能级能量不够高,国资布局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不够规范有效,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活力不足,人力资本价值贡献仍需进一步激发。
为此,《实施方案》提出7个方面26条改革举措,概括为“七个着力”。
一是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重点是开展国资监管机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联动改革,优化调整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修订权责清单。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作,采取股权注入、资本运作、收益投资等模式,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国企改革。
二是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是推动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其他类型企业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淡化资本的区域、层级和所有制属性,实施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以及专业化重组。深入推进员工持股,扩大试点范围,适度调整有关交易限制和持股比例。
三是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重点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科技成果分享、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长效激励约束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更符合上海实际的薪酬分配制度。
目前,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已有85%的市场竞争类企业集团制订激励工作整体推进方案,相关企业集团针对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形成“一企一方案”的推进路线图。
根据规划,上海将进一步制定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政策指引,指导国企探索多种激励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同时进一步推动重点激励项目落地,2019年年内再完成一批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推进金融企业激励试点工作。
四是着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重点是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区域协调发展,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强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合作,发挥国有企业在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主动服务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响“四大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品、名企、名家、名园。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五是着力完善公司治理。重点是全面落实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职权,竞争类企业全部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深化“外派内设、内外结合”的监事会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试点退出现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担任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
六是着力加强党的领导。重点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深入推动企业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树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共同体”观念,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责任。
七是着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点是争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完善市场主体重组和退出机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保障上述工作的推进,《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深化央地合作。发挥上海区位和人才优势,积极争取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或中央企业重大项目落户上海,吸引中央企业参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与上海市政府共同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央地联动和上下协同的部市合作机制。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营造良好氛围。尊重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的创新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划定容错界限、明确容错重点、制订容错程序。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不当利益,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目前,上海、深圳均已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据经济日报7月报道,开展“综改试验”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举措,对于鼓励基层创新、全面推动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在试验区落实落地,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到2022年,“综改试验区”要努力打造成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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