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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上海引领长三角创新发展能源互联网合作路径

伍爱群
2019-09-02 17: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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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的简称)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能源互联网也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意义

2018年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发布的《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能源互济互保作为七大重点合作领域之一,打造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共同体,实现气电融合风光互补,藏能于民供需响应,有助于实现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将长三角建成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一是有利于解决矛盾交织的能源和环保问题。从单个省(市)来看,传统意义上靠多备发电机组、多支付容量电费的能源安全保障供应手段效益已逼近极限,如果不转变保障能源安全的思路,边际成本将很快上升到社会无法承受的地步。此外,现阶段长三角地区各省(市)能源供应方面结构性矛盾突出、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多重瓶颈;而另一方面,消费者又期待着能源消费更经济普惠、生活环境更生态绿色。在矛盾交织的情况下,传统政策路径已经无法彻底解决当前问题,而能源互联网能实现供需双方互联互通、信息精准匹配沟通,有效提升系统效率、降低市场成本,促进能源结构合理调整以及污染物和碳排放水平得到控制。未来长三角地区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供能条件、用户诉求类似,在未来各省市同时进入用能高峰和低谷的局面下,传统意义上“邻里接济”共渡难关的方式不再适用。必须借助互联网技术,以供需互动、手段创新的方式解决。

二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能源革命的发展战略。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系统阐述能源革命的内涵,即“四个革命和一个合作”: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当前,能源革命已经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核心任务,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正是落实能源革命的有效途径。能源消费革命层面,能源互联网创新用能方式,带动更加便捷、经济、普惠的用户服务,引导消费者用能行为和绿色消费方式,并倒逼生产者提供更公平、更丰富、更优质的能源服务。能源生产革命层面,能源互联网能提升传统能源系统效率,对接能源生产与消费侧,打通原有信息孤岛,推动能源系统更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能源技术层面,能源互联网推动技术革命,带动巨大的产业机遇;同时,能源互联互通后带来新的应用场景,创造新的产业需求,推动能源贸易、能源金融、能源大数据、能源区块链等新业务、新模式的发展。能源体制革命层面,能源互联网通过系统性的变革和对接市场需求,呼应当前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化改革进程。国际合作层面,能源项目是我国“走出去”的优势项目,借助互联网思维,未来我国对外能源合作能大幅降低投资、运行、维护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走出去的项目将更具竞争力。

三是有利于在新的国际竞争点奋勇争先。前一轮以吸引外资为动力的经济增长过程使得长三角地区拥有了技术、知识、人才和管理能力的积淀。能源互联网作为崭新的产业的形式,全世界各个国家有着平等的竞争机会,一旦实现引领发展,就能在国际范围内掌握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同时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为将极大地助推长三角能级提升,在全世界具备影响力。长三角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城市群,率先发展能源互联网对于带动产业发展、掌握领先科技、探索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都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率先引领能源互联网发展将对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占领国际能源、互联网技术制高点将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能源互联网,大国在行动

推动发展能源互联网的尝试,大国在行动。主要有美国的“Energy Internet(能源互联网)”和特征类似的“Smart Grid(智能电网)”,德国的“Internet of Energy(能源的互联网)”。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的“全球能源互联网”以及我国政府提出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在鼓励创新和倡导合作共赢方面优势突出。

美国:以智能电网为主线的能源互联网实践

美国幅员辽阔,电网和油气管网历史悠久、亟待维护。在吸取了大规模停电事件的教训后,美国政府将建设智能电网提升为国家战略,重点保障电力供给的安全高效。当前美国政府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希望通过先进的传感技术、设备技术以及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的应用,保障电网的可靠、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对于能源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更多的依托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科研机构例如北卡州立大学、能源企业例如特斯拉、互联网企业例如Google和Opower、通用设备企业例如IBM等从电子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售电、电动汽车等领域切入,探索了能源互联网的创新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

德国:能源转型背景下的E-Energy技术试点

欧洲的能源互联网探索处于全面提升能源清洁化的大背景下,与能源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联系紧密。德国能源互联网的探索路径主要是以政府示范项目(E-Energy项目)的方式落地探索、以点带面,推动能源系统的优化和信息通讯技术(ICT)的升级,鼓励企业进行“能源的互联网”的尝试。另一方面,由于德国政府对电力体制改革和能源转型的坚定推进,售电领域主体活跃,绿能消费、需求响应、邻里买卖电等技术已经在现实场景运用。

三、我国能源互联网发展现状及其遇到的瓶颈

(一)现状

——国家层面:“互联网+”智慧能源鼓励创新发展

我国能源互联网相关政策体系可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互联网+”政策密集出台推动能源互联网项目落地实施。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将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作为重点行动之一。

能源规划及相关能源政策引导鼓励能源互联网的探索。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积极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出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发改基础[2016]2795号),将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作为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并制定能源互联网推广行动。

电力体制改革为能源互联网发展释放巨大的政策空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为标志,新一轮电改于2015年3月拉开序幕。

全球能源互联网合作组织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9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大峰会上提出了“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的中国倡议,得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广泛支持。2016年3月,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GEIDCO)一届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揭牌成立。

——上海:具备引领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条件

近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储能等能源技术的发展,上海市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纷纷在供应侧和需求侧开展能源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主体多元、沟通频繁、机制良好的良性发展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上海已具备引领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基础。

——长三角:首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占全国31%

除上海外,其他三省也积极融入能源互联网浪潮,涌现出一批活跃的市场主体。在首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中,江苏、浙江、安徽等三省也都积极参与,按项目落地省份计算,分别有6、3、4个入选。长三角三省一市共计17个项目入选,占全国比例为31%。

(二)瓶颈。存在许多瓶颈障碍制约着大区域级的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一是单一技术水平领先、系统集成能力不足,二是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资源调配无法最优,三是试点运作刚刚起步、创新模式亟待支持,四是政府监管有待适应、数据共享阻力重重。

(三)上海引领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合作发展目标。2018-2019年,进行长三角能源互联网规划,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2019-2025年,着力推进长三角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积极发展新兴能源产业技术,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互联网+”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并网型微电网、储能技术试点等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国家级能源互联网项目互联互通,并形成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广应用。

四、创新合作与发展的保障措施建议

(一)加快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协调机制建设

加快建设区域一体化市场,大力实施长三角地区能源互联网创新模式建设。加快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协调机制的建设,适应长三角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过渡的特点,解决长三角能源互联网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项目审批和行业监管等相关问题。

(二)推动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市场体系建立

构建长三角区域充分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满足用户多样化能源电力需求的一种新型能源体系结构和市场;需要构架长三角区域新的价格机制,体现能源互联网大众参与的格局,带来更大的利益共享空间;加快区域电力、油气行业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允许市场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能源商品及灵活性资源等交易,彰显出能源原本的商品属性。

(三)加速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创新试点示范

开展各类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促进能源互联网在合适的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扎实实落地。结合国家能源互联网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区域型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实施,适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四)完善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产学研联盟

整合国内外科技力量,以项目联合攻关、共建研发机构平台,打造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创新产业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动重大技术突破,支持开展能源互联网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标准、检测和认证相关工作,并主动参与甚至引领国际标准研究。形成上海引领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优势产业群,实现“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品牌,抢占全球制高点。

(作者伍爱群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虹口区政协常委,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本文删节了参考文献部分。)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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