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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三宗信披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涉海印股份、华新能源
近日,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海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邵建明、邵建佳、潘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陕西证监局依法对华新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新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汪冀华、马能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琪瑞、王革运、汪博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湖南证监局依法对天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天衡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秋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潘一平、牛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海印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与许某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的有关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三板挂牌公司华新能源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审计意见信息披露错误,并且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挂牌公司天衡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并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业绩对赌及回购协议等事项。
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严厉打击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效整肃了资本市场环境。证监会将持续发挥全系统行政执法合力,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督促公众公司规范治理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质量,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原标题《证监会依法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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