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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违规捐献调查:封口费46万,假捐献真买卖?
母亲李萍去世,留下几个谜一样的漏洞,石祥林至今都没能填上。
2018年2月15日,53岁的李萍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医院去世,两个多月后,石祥林才知道,母亲的肝脏和双肾被摘除。
当时在医院的父亲石昌永和妹妹石子慧告诉他,母亲的主治医生杨素勋联系过他们称,“母亲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如果家人愿意捐献(器官),国家会补助家属20万元。”
“这个钱让我开始怀疑,之前了解捐献器官是自愿无偿捐献。”石祥林说。
而在杨素勋提供的有父亲和妹妹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里,石祥林发现,表上既没有单位,也没有公章。
之后的一年多时间,石祥林开始就母亲的器官捐献问题四处反映。2019年4月,怀远县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调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包括杨素勋在内,共有7名人员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被逮捕,涉及北京、天津、南京、蚌埠等4个城市的5家医院。
但是这场计划外的捐献到底以何种方式进行,至今还没有答案。
石子慧正在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本文图均为 中国青年报 图违规的捐献
李萍是被砍伤的,凶手是石祥林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同父异母哥哥。一起被砍伤的,还有石祥林以及他的妻子、儿子。
李萍在县人民医院ICU病房经过4天抢救后死亡,石祥林及其妻儿经过医治陆续出院。出院两个月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一名法医通知石祥林去做伤情鉴定,中途,法医问起李萍器官捐献的事,石祥林才知道,母亲的肝脏和双肾不见了。
他立即打电话问,父亲石昌永说了大夫杨素勋和自己沟通的经过,还说在此之前,杨素勋就找过石祥林的堂哥石子军。石昌永说,石子军嘱咐过他,不能将此事告诉石祥林,“怕他一时冲动,闹坏了身体。”
石昌永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自己记得很清楚,签署器官捐献表的时间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布临床死亡的前一天。那天晚上8点多,他正在睡觉,迷迷糊糊中,石子军叫他去杨素勋办公室“签协议”,同去的还有女儿石子慧。
石子慧告诉记者,她本想将捐献的事向后推迟几天,但签字前一天晚上,一直操持住院事务的两位堂哥,还有三叔将她叫到楼梯间,就母亲器官捐献的事商量了很久,“几个哥哥跟我讲,(治病)花了一大笔费用,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了,医生建议捐献器官,国家会给一笔补偿费。”
石子慧说,母亲住院当天,亲戚们共同筹集了14万元的治疗费用。到了讨论器官移植的时候,石子慧问几位堂哥还要花多少钱,“(堂哥们)就不跟我讲。”
石昌永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回忆, 此前,他曾听到石子军和杨素勋通话,杨素勋最初许诺移植器官后给石家补偿16万元,但石子军说,“不给20万元不干。”
石子慧说,在捐献表签字的那天晚上,杨素勋找到她和父亲,称捐献器官后,国家会补偿20万元,“他说从那边医生要的,说一般不会给,多了也没有,只有20万元。”
石昌永说自己曾犹豫过要不要签字,但2月14日那天晚上,在杨素勋办公室,他一下子没了主意,“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捐献表上的字,是女儿帮石昌永签的。石子慧记得,杨素勋拿来两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表格上方内容已填好,让他们签字、按手印。
一份转账记录单显示,李萍被摘取器官的第二天,一位名叫“黄超阳”的人打给石子军的个人账户20万元。
北京某家医院的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称,这张器官捐献登记表确为目前捐献中使用的登记表。区别是,有石子慧签过名的登记表上,“印章”“登记单位”“编号”等几处均为空白。
石祥林说,他曾就这几处空白询问杨素勋,杨素勋说,“忘记填了。”
事实证明,这是一次绕过红十字会系统进行的器官“假捐献”。
于今年1月份进一步修订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潜在捐献者时,应当主动向划定的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红十字会报告,禁止向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转介潜在捐献者。
按照规定流程,在发现潜在捐献者后,杨素勋应当向为其划定的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OPO及省红十字会报告,由红十字会安排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器官获取。
“签字的那个过程,应该由协调员来完成,而不是ICU的大夫完成。”2018年5月24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答复石祥林称。
此外,2007年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而石祥林表示,他和他远在四川省的外婆对这次捐赠均不知情。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一份书面报告显示:该案例红十字会的人员没有参与,且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工作人员称,“认定其是违规的行为。”
转给石子军的20万元汇款单。46万元封口费
据石祥林了解到的情况,李萍的肝脏摘除后被送到了北京解放军302医院、肾脏到了天津第一中心医院。
对于这次蹊跷的捐赠,石祥林曾向很多单位反映情况。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今年1月28日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省级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情况”显示,杨素勋因违规转介潜在器官捐献人案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2018年年底,时安徽省卫计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石祥林,行政处罚完,“违法犯罪的事,已移交到省公安厅。”
石祥林又去安徽省公安厅询问,“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进驻安徽省,石祥林递交了材料,几天后,警方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包括杨素勋在内的7人被逮捕。怀远县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具体案情正在侦查中。
54岁的杨素勋被捕前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副主任医师,此前,医院墙壁上张贴的宣传资料显示,杨素勋对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等危急重疾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杨素勋老家的几位村民告诉记者,杨本人话不多,人看起来“很老实”,村民去县城看病多数都会找他帮忙。
8月20日,记者在杨素勋的老家见到了他的父母,周围的邻居告诉记者,两位老人住的二层小楼已翻修完两三年,但老人平时常常捡拾废品,贴补家用。
石祥林说,2018年6月,时安徽省卫计委调查组对其母亲的器官捐献案展开调查后,杨素勋曾多次让中间人和石祥林所在村的会计杨金武联系,企图与他私下和解。
杨金武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最初找自己的是一名自称在镇上信用社工作过的陈姓男子,想“一起坐下跟他(石祥林)调解”。石祥林起初不同意,杨金武劝说他,去告也没有结果,补偿“对家庭也没什么坏处”,陈姓男子提出给予石祥林十几万元补偿,但石祥林说,“诚心的话给我80万元”。
两人没谈妥。之后,一名自称是杨素勋亲戚的石姓男子与石祥林约在一家宾馆,谈了一夜,最终定为46万元。
谈妥第二天下午,几人约在一家网吧二楼的小房间里,让石祥林抄写一份谅解书,并在一份收条上签字按手印。随后,杨素勋的妻子胡萍手提一个装有46万元现金的袋子来到房间内,“(她)进来说,我这46万元也不容易,东借西借,你就不要告了。”杨金武回忆,当时,石祥林口头答应不再告杨素勋。
石祥林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自己这么做另有目的,“更加能坐实他的犯罪事实。”
拿到46万元的当天,安徽省卫计委调查组正在怀远县人民医院调查,石祥林说,自己随即向省卫计委调查组反映了拿钱签字的过程,调查组称,私下协商的事情不在其调查范围内。
之后,中间人曾让杨金武将46万元要回,杨金武说钱都花掉了。
石祥林告诉记者,一年时间,46万元只剩下10万元,“一部分用作开销,一部分就用到之前借钱去北京(上访的借款)。”
石子慧签署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涉案的5家医院
母亲去世后一年多的时间里,石祥林一直在四处奔波。
他和家人从农村搬到了县里,住在一处出租房里。在反映问题的同时,石祥林也担心家人的安全,“担心对我们家报复”。
8月19日,石祥林收到一个显示归属地为青岛的陌生号码短信,短信显示:“目前看你还想把事情闹大后告医院,想想你母亲的死,没有杨素勋你家更惨,兄弟你就消停消停吧!”
出事前,石祥林从事室内装修工作,月收入4500元左右。在奔走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几乎不再去上班,以46万元中剩下的10万元维持日常开销。
“如果没有经济来源,会做个临时工。”石祥林告诉记者,他打算一直等到真相水落石出,“(希望)以事实罪名定罪,把整个一条产业链深挖出来。”
除了杨素勋外,被逮捕的7人中,还包括南京鼓楼医院肝胆外科(含移植外科)主任黄新立、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主任医师陆森。
事实上,石祥林说,自己最开始对这次器官摘除产生疑问,找杨素勋询问相关协议时,杨素勋告诉他没有协议,让他“去江苏省人民医院那边问”。后来,杨素勋才通过微信给他发来包括登记表和汇款单在内的4张照片。
杨素勋曾发给石祥林一个称是“南京黄主任”手机号码,记者发现该手机号的微信显示人正是黄新立。
记者了解到,此前,黄新立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担任副主任医师,但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2月5日,李萍器官被摘除之前,黄新立已正式办理辞职手续,离开江苏省人民医院。
2018年1月,黄新立作为人才引进从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进入南京鼓楼医院肝胆胰中心工作。2018年6月,黄新立被聘任为南京鼓楼医院OPO办公室主任。
石祥林说,黄新立当时告诉他,其母亲捐献过程按正常程序办理,并询问他家庭人员受伤情况,声称可为他申请基金救助,但要写一份材料,“他说写母亲捐献器官你是知情的,再写一些感谢我们的话。”
南京成为这起器官“假捐献”链条中的重要一环。石子慧告诉记者,2018年2月14日签署捐献表的当天,杨素勋对她说,“要去南京摘除器官”,堂哥们怕她阻拦,将其从母亲的病房外支开。
怀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李萍的器官在一辆救护车上被摘除。鉴定书上称:告知家属病情,可能随时心跳停止死亡,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于2018年2月15日3时55分自动出院,平车送入江苏省人民医院救护车中,停机械通气后于2018年2月15日5时整心跳停止,宣布临床死亡,开始行器官捐献。
江苏省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日的那辆救护车并非出自江苏省人民医院,据《新京报》报道,该救护车很可能归属于给石祥林堂哥转账20万元的黄超阳。
8月23日,记者从怀远县看守所处证实,黄超阳也被关在此处。天眼查信息显示,黄超阳是一家名为“安徽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经营范围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化用和基础设备器具、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等。记者到达公司现场后发现,该处已人去楼空。
安徽省卫生监督管理局一名姓胡的主任向石祥林证实,摘除手术确实是在疑似归黄超阳所有的那辆救护车上完成的。
那么,被摘除的肝脏和双肾到底去了哪里?
在李萍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中,人体器官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摘要中提到,器官被摘除后的第五日和第七日,北京解放军第302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分别对李萍的肝脏、肾脏出具了病理检查报告。
记者从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处了解到,出具病理检查报告的日期并不等于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日期。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发布的《中国移植器官保护专家共识》(2016版)显示,理想供肝冷保存时间不超过8小时,临床实践中供肝冷缺血时间一般不超过12~15小时,肾脏冷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这意味着,2018年2月15日当天早上,来自安徽省一个县城医院的两个器官,最晚于16日凌晨已被转运至京津的两家医院,完成此次”假捐献”案件的最后一步,移植入受体的体内。
(原题为:《人体器官违规捐献调查:封口费46万 假捐献真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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