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认为同事妨碍非法牟利,多次投毒致其死亡被判死刑
利用项目管理混乱,中煤三建一名材料员史某某谋取非法利益,但因为同事被调至该部门,认为同事到来会妨碍其获取非法利益,竟然使用投毒的方式,致其死亡。日前,亳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史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史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6766.51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史某某与被害人刘某系同事关系。2017年11月份,史某某从中煤三建二十九处桃园项目部调至安徽省涡阳县信湖项目部,任职材料股材料员,因项目管理混乱,史某某在接收材料的过程中谋取非法利益。2018春节,史某某回家前看到百草枯除草剂害人的新闻,其认为材料股责任人员妨碍其获取非法利益,遂将家中用塑料瓶盛装的剩余百草枯带至项目部备用。
2018年3月份,史某某面瘫回家看病,刘某调至项目部材料股,分担了史某某在材料股的部分工作。同年5月份,史某某回到信湖项目部,认为刘某的到来妨碍其获取非法利益,欲加害刘某。同年7月份一天,史某某用注射器吸入从其家中用塑料瓶盛装并带至项目部的百草枯除草剂,注射到刘某在办公室的水杯内,并亲眼看到刘某喝下茶水。
为防止该瓶百草枯除草剂失效,史某某购买了一瓶“飓标”牌百草枯除草剂备用。2018年7月份至8月份,史某某改用眼药水瓶多次吸入塑料瓶中的百草枯后滴入刘某在办公室的水杯内。2018年8月11日,刘某与史某某等人一起吃饭后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回家住院治疗。
2018年9月19日,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刘某住院治疗期间,史某某将作案工具丢弃、掩埋。经鉴定:刘某系百草枯中毒后多脏器损害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
另查明:刘某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在内共计156766.5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采取投毒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史某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提诉求合理部分及诉讼代理人相关代理意见予以支持;因精神抚慰金、抚养费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故对此部分诉求及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不予支持。综上,根据史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男子认为同事妨碍其非法牟利,多次投毒致同事死亡被判死刑》)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