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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统筹环保整治和产业升级,着力解决“重化围江”等问题
8月2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江苏实践”的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介绍,江苏省正在进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型。此前江苏省下大力气整治“重化围江”和苏北小化工问题,统筹推进环保整治和产业升级,腾出空间发展高端产业、生态产业。南京长江二桥和三桥之间生产岸线正在全部退出,打造35公里的“南京外滩”。
江苏省委副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吴政隆介绍,江苏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6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数量居全国第一。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经济继续保持了6.5%的中高速增长,同时全省PM2.5平均浓度则同比下降7.3%,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同比提高20.2个百分点,所有国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断面均消除劣Ⅴ类。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吴政隆提出下一步江苏省重点将在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太湖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六个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加强沿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是优化沿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大幅度降低生产性岸线开发使用强度。江苏省计划通过空间布局调整和沿江整治,每年在长江沿岸造林绿化5000亩以上,打造沿江绿色生态廊道,2025年基本建成岸绿景美、绵延千里的沿江美丽生态带。
三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一方面,按照调高、调优、调绿的要求,大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着力培育发展绿色产业,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另一方面,按照江苏全省各区域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着力解决“重化围江”等突出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生态红线保护及转移支付制度、水环境“双向”补偿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加大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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