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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一女生被性侵碾压尸体案今日开审,其父:望判嫌犯死刑

王春 彭莉/红星新闻
2019-08-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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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化名)生前照片

2018年7月16日夜,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大一女生小菲(化名)在金丹大道上被陌生男子王某文停车搭讪,王将小菲哄骗至家性侵,小菲从16楼卫生间坠楼身亡。翌日,王某文伙同弟弟王某辗轧尸体,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案发后,两人分别以涉嫌强奸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刑拘。

红星新闻8月22日从小菲父亲罗某某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处获悉,23日9时,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郸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最大的诉求,就是判处嫌犯死刑。”罗某某说。

小菲写给父亲罗某某的信

殷清利认为,强奸导致被害人坠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一大的量刑范围,即本案符合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之区间。“如果考虑到伪造交通事故碾压尸体这个令人发指的情节,法院可能考虑量刑死刑。”

事发至今,罗某某和妻子时常以泪洗面,“在我女儿去世2个多月后,我妈妈又伤心去世了。我们不好意思出门,不想见人,每天睡不着,心里像有块石头堵着。孩子妈有忧郁症,有时她几天几夜都睡不着。一个多月前,她告诉我她不想活了,吃了五六十片安眠药、镇静药,在医院抢救两天才醒过来。”罗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没有了。在我心里,世界上,没有比小菲更好的孩子了。性格、为人、处世,都挺好的。”

罗某某的朋友圈中,还保存着女儿的照片、奖状和亲笔信。2017年12月8日,小菲在写给父亲的信中道:“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您难免会不放心”。像每一个大一女生一样,她开心地聊起自己的宿舍生活:“我们宿舍的人都挺好的,我们经常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也培养出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信的末端,她问候道:“爸,你在那边怎么样?吃得可好?冬天了,别忘了添衣服,注意身体,别太累”。

罗某某在回信中对女儿说:“从小你就是家里的乖乖女,总担心你太低调,有时候要强悍一点”,他郑重地写下了对女儿的祝福:“爸妈希望看到引以为傲的女儿永远自信、快乐”。

(原题为:《河南大一女生被性侵碾压尸体案23日开审》)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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