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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身份信息被冒用:应加快科技突破,真正实现挂失即失效
日前,北京市民王先生去移动营业厅办卡时,发现自己莫名“多了”5个手机号。
三年前,王先生丢过身份证。今年1月,有人拿其丢失的身份证,在两家移动营业厅办了5个手机号。得知身份证被冒用后,王先生报了案。后来王先生到移动营业厅,拿出身份证原件,想注销这些号码,但营业厅柜员拒绝注销。理由是那些手机号为某公司持他的身份证开通的,需要他联系开卡的公司,通过公司注销。可王先生几经周转查到,该公司“经营异常”无法联系(8月20日红星新闻)。
莫名多出5个手机号,让王先生觉得“像被贴了狗皮膏药一样,甩不掉”。有网友质疑移动公司的做法,“不是本人却可以凭身份证办卡,本人持身份证来却销不了户?”对于这种被冒用身份证带来的麻烦,王先生只能靠自己联系开卡的公司,进行“自力救济”吗?移动营业厅作为办卡的一个“入口”,出现有人冒名开卡的情形,没有任何责任吗?恐怕未必。
按照工信部的要求,2016年底前我国实现手机用户实名率100%。2016年11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电话用户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可溯源。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要严格落实用户身份证件核查责任。此外,该意见还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强化电信业务合同约束,明确规定发现冒用或伪造身份证件、违法使用等情形的,核实确认后,一律终止业务接入。可见,用户身份信息审核不仅是电信企业的义务,一旦出现冒用情形,为及时止损,“终止业务接入”也是电信企业必须采取的补救措施。
王先生的身份证被冒用办卡,移动公司审核失误在先。未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导致不法分子钻了漏洞,在被冒用人反映问题后,又拒绝采取注销号码的补救措施,是对有关规定和被冒用人诉求的无视。对于这种失职行为,监管部门应加以整治。
眼下,除了无法销号的无奈,王先生更担心丢失的身份证落入“黑市”,被不法分子反复利用,或遭遇“被法人”“被老赖”。王先生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在手机号和身份信息都被他人掌握的情况下,如今通过线上交易还可能遭遇“被贷款”“被注册”,进而影响个人征信。而一切担心的来源,根在身份证丢失后,即便已经挂失,只要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为防止身份信息“被冒用”,妥善保管证件是应有之义,而一旦不慎丢失,面临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时,显然也不能将身份信息泄露的全部不利后果都丢给当事人自己“消化”,企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应急群众之急,解群众之忧,多想想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做得更好。当然,证件丢失后及时报警挂失也是应对潜在风险的手段之一,但最根本的,还是在于身份证管理应加快科技突破,植入挂失即报废的身份证芯片,真正实现挂失即失效。
(原题为《身份信息被冒用,就该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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