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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的妹夫和怪盗
如果说‘怪盗’是技艺精湛,盗取财宝而又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那么侦探就是跟在怪盗后面,吹毛求疵,充其量不过是被称为评论家的人物罢了。”这是日本漫画《名侦探柯南》怪盗基德所说的经典台词。
今天介绍的这位怪盗来头不小,他算得上第一个以盗贼身份成为侦探小说主角的人物,“年纪最大”的怪盗。他的形象是一个优雅的小偷,一个人见人爱的罪犯,一个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反英雄(anti-hero),一个以自己的人格魅力、优雅的品味、高贵的出身而为当时的上流社会所接纳。和其他侦探人物一样,他也有一个关系亲密甚至暧昧的助手,名叫邦尼(Bunny),又称“小兔宝”,这种惹火的腐调,原型还是王尔德和恋人。
而他的创作者也值得一提。赫尔南是柯南·道尔的妹夫,偏偏用一个反派人物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和柯南的正派人物背道而驰,不知道是不是在挑衅自己的大舅哥。
夜贼莱佛士(A Thief in the Night: A Book of Raffles' Adventures)
[英]E.W.赫尔南(E. W. Hornung)丨著
蒋荟蓉 李臻 薛乐萌丨译
党霄羽丨责任编辑
作品简介
英国绅士身兼盗贼?技艺不精令人发笑?柯南·道尔妹夫打造的“业余神偷”,让你喜爱上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反面人物。此书是莱佛士系列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短篇小说集。此书讲述了莱佛士参加波尔战争之前发生的故事,比前两本更加轻松幽默。莱佛士是个绅士盗贼,自诩“业余”,并非专业,故而他的故事充满了幽默色彩。莱佛士和他的搭档“小兔宝”既呼应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也带有奥斯卡•王尔德和他的同性恋爱人的影子。
作者简介
E.W.赫尔南(E. W. Hornung, 1866.6.7-1921.3.22),英国作家、诗人。赫尔南是柯南•道尔的妹夫。受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的启发,赫尔南创作了“业余神偷莱佛士”系列(共四本),开创了反派人物作为推理小说主人公的先例,对这一类型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精彩段落
想象一下吧,那是一个身材消瘦但异常结实的男人,已过中年,皮肤晒得黝黑,面无血色,但是冷静又充满敌意,看似随意但实际警惕,正如莱佛士身处险境时的表现。那是,也只能是,那位残暴的前上校现监狱长本人!他正等着我呢,手里握着一支左轮手枪,我看到他是从台座式书桌——莱佛士之前拒绝染指的那张书桌——的一个锁着的抽屉里拿出枪来的;抽屉开着,一串钥匙从锁上垂了下来。那张羊皮纸似的脸上挤出冷酷的笑容,一只眼睛皱得都快看不见了,另一只靠单片眼镜支撑还睁着,但当我出现时,他的眼镜便开始吊在线上摇摇荡荡。
“一个女人,天哪!”这位战士惊呼出声,“那么,那个男人上哪儿去了,你这罪无可恕的贱人?”
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但是,虽然满心恐惧惊慌,我却毫不怀疑自己在演绎的正是之前打算要扮演的角色,只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原本会在更为轻松愉悦的氛围之中发挥。
“来,来,我的小姑娘,”退伍老兵喊道,“我不会向你开枪的,你知道的!你把所有的事告诉我,这么做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瞧,我会把这支可恶的枪放到一边儿,而且——上帝啊,你这厚颜无耻的荡妇居然敢把自己塞到我妻子的衣服里面!”
我的确是把自己硬塞到衣服里面的,简直被勒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但是上校并未因为突然发现这一点而加深对我的敌意,相反,从他镜片的反光中,我捕捉到了他眼中好笑的光芒,而他也继续像个绅士那样把左轮手枪放到衣袋里。
“好了,好了,幸好我顺便进来看了一眼,”他继续道,“我只是想着搞不好会有来信,才顺道来看看,不过如果我没来,你就能在这儿舒舒服服地再呆一个星期了。不过,上帝啊,我一进门就看到了你的笔迹!现在,放聪明点儿,告诉我你男人在哪儿。”
我哪里有男人。我是一个人,一个人闯入这座房屋的。这案子全是我一个人犯下的(房子里也只有我一个人)。我就这样结结巴巴地说着,声音嘶哑,不过正与此情此景相符。但那个饱经世故的老头子却摇了摇他那颗冷酷的脑袋。
“不供出你的同谋真是好样的,”他说道,“不过我可不傻,亲爱的,别指望我会相信你的话。好吧,如果你不肯说,那就别说,我们得找来几个能让你开口的人了。”
我瞬间便明白了他残酷的计划。电话簿摊开在桌子的一个基座上。上校听到我下楼梯时肯定是在查阅电话簿;这会儿他又往电话簿上看了一眼,我的机会来了。我灵机一动——这种情况对我来说可不常见,由不得我不夸口一番——奋力扑过去抓住拐角里的电话,用尽全力把它往下面抛去,我自己同时顺着余力转到了对面的角落里。但那台电话巧是那种工艺复杂的样式,而我宽慰自己,希望这精致的电器在我一摔之下已然无法使用。
我的敌人并未特意去确认电话有没有摔坏。灯光下,他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站在那里全神戒备,右手伸进放枪的衣兜里。而我,在这种极为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抓起身边最顺手的东西——我记不清楚是什么了——准备自卫。挥舞在我手中的正是一个酒瓶,里面的酒被我和莱佛士喝光了,为了庆祝我入住这座房子。
“原来你就是那个男人!你死定了!”上校大喊,攥着枪的拳头在我面前挥舞,“披着羊皮的小狼崽子!还喝了我的酒,当然了!把那个瓶子放下,马上给我下来,否则就等着我在你肚子上开个血洞吧。我说真的!上帝作证,先生,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给我个不向你开枪的理由,否则我会立马扣下扳机!还有我最后一瓶84年的玛姆香槟——你这卑鄙无耻的恶棍!十足十的畜生!”
他声色俱厉地将我逼到他那边的拐角,威逼我坐到他的座椅上,自己站在那里紧盯着我,一手拿着空酒瓶,另一只手里握着左轮手枪,布满了皱纹的脸庞因为怒火而隐隐发紫。他说的话我甚至都不想再重复:一连串难听至极的咒骂从他嘴里迸发出来,突出的喉结随着话音凸起抖动。他可能在笑话我穿他妻子衣服的怪样子,而且还会为了最后的那瓶好酒给我一颗子弹吃。这会儿他怒目圆睁,双眼已经不再隐藏在镜片之后,不需要靠镜片来支撑,一张脸气得铁青。我眼中只看得到他暴怒的脸,不明白他怎么气成了那样,也不想明白。而后,我看到莱佛士的脸出现在那位不幸的军官的肩膀后面。
我们这边剑拔弩张之际,莱佛士悄无声息地潜了进来,等待机会,向上校发起突然袭击,而我和上校都没注意到他的动作。我注意到他的时候,莱佛士已经抓住了上校握手枪的那只手扭到背后,直到上校双目凸出,就像我之前试图描述的那样。但这位好战的老兵并未完全丧失战斗力;我还没弄明白当前的状况,他便用酒瓶狠狠地砸向莱佛士的小腿,酒瓶碎成了一片一片。然后我也加入了搏斗,与莱佛士合力用了好大一会儿才堵住上校大人的嘴,把他绑到椅子上。但我们自己也为胜利付出了代价。玻璃碎片嵌进莱佛士的骨头里面,他只能拖着一条腿一瘸一拐地走,走到哪儿血流到哪儿。被绑在椅子上的上校注视着莱佛士一路走过来的血迹,凶狠的双眼里闪过阴毒满足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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