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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乱丢垃圾?剁手、杖刑……

2019-08-13 18: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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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唐律疏议》:“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太平广记》:“河东人裴明物礼,,善积于而理业鬻,之收,以人此间所家弃产巨万。”
随着7月1日上海市开始率先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垃圾”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一个热词,网上关于“垃圾”的段子也是层出不穷。而住建部也在6月28日宣布将在包含郑州市在内的全国46个城市逐步实施垃圾分类。在古代社会是怎么处理垃圾的呢?古人对待垃圾是什么态度呢?且听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给您讲述古人是如何处理垃圾的。

处罚乱扔垃圾者商朝周朝很严苛

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朝,就已经有像郑州商城、安阳殷墟这样的大型城市存在。当时在国家层面就已经认识到了垃圾对于生活环境的影响,进而颁布了针对垃圾的法律。

据《韩非子》中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殷商的律法,敢当街扔垃圾,发现了就要砍了手,堪称史上最严。

受此律法影响,到了周朝,对于乱扔垃圾的处罚依然严厉。河南人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曾编写过这样一条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刑就是在罪犯脸上刻字,虽没有断手严重,但对于受刑者来说,耻辱刻在脸上,将跟随其一生。

到了唐朝,律法上略有松动,据《唐律疏议》记载:“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唐代对于随意倾倒垃圾者,处以杖刑六十的处罚,有关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职责,将同样获罪。

而到了明朝,律法对于乱扔垃圾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减轻。“其穿墙而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对于乱丢垃圾者,在明朝仍需挨四十大板。而到了清朝,“如有穿墙出秽物于道旁及堆积作践者,立即惩治”的规定显然太过模糊,因此这也造就了清朝时北京城的脏乱差。这在《燕京杂记》中可见一斑:“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家门口的垃圾堆比房子还高,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垃圾倒进灰坑集中处理

在严苛的刑罚之下,古人都把垃圾倒在哪呢?

据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商城工作站站长杨树刚介绍,在考古学中有一个名词叫灰坑。“实际就是垃圾坑,用于倾倒垃圾,在各个时期的遗迹中都普遍存在。”杨树刚说,这些灰坑有天然的,也有人工开挖的,几乎有人类活动的地方都能发现灰坑。“在郑州商城遗址内,我们就发现了一些有特别规划的、灰坑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有可能就是当时集中进行垃圾处理的地方。”

这些倒入灰坑的垃圾会被掩埋,杨树刚说:“我们发现在一些灰坑里有二次填埋的痕迹。”安阳考古所所长孔德铭也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安阳殷墟,所发现的垃圾也都比较集中。

而对于“断手”的刑罚,杨树刚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发现的一些商代人类遗骸,确实有很多没有手足,但目前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因为犯了这条律法而被断手。只能说,这些遗骸说明当时律法确实严苛,犯了法真的会被砍了手脚。”

对于人畜粪便这一类较难处理的,古人充分发挥了它们的剩余价值。

早在商代,人们已经开始利用粪便给农田施肥,《氾(fàn)胜之书》中记载:“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农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这一做法至今仍在应用。

正是有了这一应用,人们开始为了积攒肥料而发明了厕所。而且,在周朝的时候,厕所不仅设在人们居住之处,还广泛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称之为“路厕”。而到了汉朝,称之为“都厕”的公厕已在城市中普遍存在,有效改善了城市的环境,防止了传染病的发生。

同时,正是厕所的出现,催生了对家畜的舍饲。《说文解字》中有这样的记载:“圂,厕也,从豕在囗中也。”

圂,在古时既是厕所又是猪圈。这是因为,当时人们饲养家猪时,最重要的一种饲料就是人类粪便。

在郑州大信厨房博物馆中,就有这样一件汉代文物,下面是一个猪圈,二层就是厕所,中间有通道连接。既解决了环境问题,还能用粪便养猪,也能积肥,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可谓是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榜样。

垃圾处理催生新职业

对于垃圾的处理,仅仅依靠法律法规以及人们的自觉性显然不够,这就催生出很多以垃圾为生的职业。

据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可能是历史上最早关于处理垃圾的人的记载,出自于《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十六人”,“条狼氏”是干什么的?条,古做“條”,通“涤”,是“清扫”的意思,“狼”是指道路狼藉,条狼氏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清扫道路上的垃圾,就是清洁员、环卫工。

而到了唐代,已出现了以清理垃圾、粪便为职业以至家财万贯的大富豪,其中以罗会、裴明礼为代表。据《朝野佥载》记载,生活于唐初的罗会,“以剔粪为业”,街坊邻居轻蔑地称他为“除粪夫”,称其家为“鸡肆”。当时,一位叫陆景阳的文人到其家做客,发现罗会家不仅豪华富丽,而且干净整洁,家眷服饰打扮十分得体,屏风、毡褥等奢侈品一应俱全。陆景阳十分诧异,问:“先生生活如此富裕安乐,为何还用从事这种肮脏污秽的工作?”罗会回答说:“怎奈虽家财万贯,也不能坐吃山空。一旦歇业,家道将衰。”

而据《太平广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他通过低价收来垃圾后,进行分类整理,卖给别人,几年之后,便拥有万贯家财。

同时,裴明礼还十分擅长变废为宝,相传他曾买下一处满是瓦砾的荒地,为了清理瓦砾,用一根长杆挂了一个竹筐,并宣称把瓦砾投入竹筐者,有奖。这就吸引了大量百姓进行有奖投掷,很快就把瓦砾清理干净了。一段时间后,这块荒地长出了野草,裴明礼又召集了一批牧民前来在此放牧。久而久之,牛羊的粪便就把这块荒地养肥了,裴明礼开始在上面种上各种花卉,并放养了蜜蜂。至此,一块无人问津的荒地在裴明礼手中成了一块生财的宝地。

经过唐代这些富商的启发,到宋代后,垃圾处理就更加规范了。北宋初年,宋太宗设置了城市管理机构——街道司。街道司下辖500名士兵,穿青衫,配备鞭子木棒,其职责就是修治街道、打扫卫生、管理交通等。由于京城“万街千巷,皆尽繁盛浩闹”,街道司“工作甚众,事任非轻”,500名士兵也不够用,因此,街道司又招聘了一部分杂役,“招置少壮堪充功役之人,所有请受例物,乞行支给”,这些人也会发给薪酬。当时,一些大的城市里还有民间处理垃圾的人员,将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排泄物、泔水等清理收集后运出城市,供乡村百姓再利用。

当然,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斗争,宋代就有人因为争夺垃圾资源闹上法庭。“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去,谓之‘倾脚头’,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

因为对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国古代的城市在很长时间里是非常清洁的。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记载了元代城市的清洁情况,“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唯大汗之邮使不能驰于铺石道上,只能在其旁土道之上奔驰”。泥土都沾不到鞋上,和现在的柏油马路也差不多少了。西班牙学者门多萨对于明朝的卫生情况大加赞叹:“他们(明朝人)第一是极其清洁,不仅在他们的屋内,也在街上。”(史海山、康翔宇)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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