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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万购房款失踪:开发商称被冒名开户,向警方举报购房者
在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内,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张银行卡上完成了42笔交易:24名购房者将3922万购房款汇入后,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后,该银行卡的账户余额为0元。
胡思水称,那张银行卡是别人冒充他的名义办的,他并不知情;该银行卡并非合同约定的预售监管账户,他自己没收到过一分钱购房款。而24名购房者以购房合同及转账凭证为由,要求公司交房。
《预售合同》约定购房款解入甲方的预售监管账户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别将24名购房者起诉至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解除。今年3月,即墨区人民法院驳回豪第公司起诉。今年6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豪第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此后,豪第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24名购房者涉嫌刑事犯罪。8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已将相关情况转至该局刑侦大队,是否系案件以及相关情况还需落实。如报告出来,将及时反馈。
“豪第九号”小区16号楼购房款未打入预售监管账户
胡思水介绍,2014年,其公司开发的“豪第九号”小区开始销售。10月7日,郝峰、李秀英、王孝志等24人分别与豪第公司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24人各购买了该小区16号楼的一套房屋,每套房屋的总价在111万至271万元之间。
《预售合同》载明,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已主体封顶。乙方(注:指购房者)应案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注:指开发商)的预售监管账户(预售款监管机构:即墨市(注:现即墨区)房产交易监理所、账户名称:豪第公司、账号:3701997606051021267)。
按照《预售合同》,24名购房者应将购房款打入豪第公司尾号为1267的监管账户上。然而,一份由浦发银行于2017年12月12日打印的《业务凭证回单》显示,这些购房款被打入胡思水名下的6217922200403203账户上。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行的《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开发企业用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且申请资金数额在相关监管节点额度控制范围内的,出具同意拨付证明,将预售资金拨付给开发企业。
也就是说,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统一管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购房人的购房款。
为何这24名购房者要将购房款打入开发商老板个人账户,而非监管账户?
8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按照《预售合同》中所留的电话号码挨个联系购房者,均未获正面回应。部分购房者称自己在忙或者称“有问题去问开发商”、有的购房者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胡思水坚称,尾号为3203的银行卡(以下简称:3203卡)并不是他去办理的,他压根就不知道这张卡的存在。
胡思水向银行调取的开户材料显示,3203卡系2014年10月8日开户,开户行为浦发银行即墨支行。
《业务凭证回单》《业务凭证回单》显示,开户当日,3203卡收到许某芳转账700万元。仅3分钟后,700万元被分两笔支取完;同月21日,该卡又收到许某芳转账260万元,5分钟后,260万元被支取完。
同月29日11时27分至当日15时06分,在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内,24名购房者共向3203卡转账24笔,转账总金额为3922万元。
“打进来一笔,就支出完;或者打进来两笔,支出完。到最后,这张卡上的余额为0。”胡思水表示,他完全不知道钱到哪去了,“我没有收一分钱”。
司法鉴定:倾向认为签字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
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别将24名购房者起诉至即墨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解除、判令24名购房者承担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期间,胡思水委托青岛联科司法鉴定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开户申请书》《业务凭证/回单》上的“胡思水”签名是否胡思水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青岛联科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5月7日作出的《鉴定意见书》显示,经图文制作系统对检材“胡思水”签名字迹与提供的样本胡思水签名字迹进行比对检验,发现其二者单字的写法、起收笔动作、字的搭配比例等概貌特征存在差异,基本反映出不同人的书写习惯。因检材是在复印件上拍摄的照片,其“胡思水”签名字迹清晰度低,不能对笔迹细节特征进行全面比对检验,故依据现有材料仅能提供倾向性意见。倾向认为签字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
此后,胡思水向银监会青岛监管局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反映3203卡相关事宜。
2018年8月,银监会青岛监管局回应称,3203卡于2014年10月29日的42笔存取是否属于可疑交易、是否涉及洗钱等问题,请向人民银行提出。
同月,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回应称,浦发银行青岛即墨支行在开3203卡时,对胡思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了联网核查。由于业务办理时间为2014年,业务办理时的录像资料已过保存期,该中心未能获取。从目前获取的证据材料看,浦发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履行了相应业务,并保留了原始档案,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此外,经调查核实,代理人张某某为24名购房者中的14人代理开立了账户并代办银行卡。即墨支行在办理胡思水账户开户、张某某代理批量开卡业务中履行了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未发现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情况。
青岛中院民事裁定书(部分)警方:正在核实是否系刑案
今年3月,即墨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经该院审查认为,豪第公司所诉与该院查明的事实有诸多矛盾之处,裁定驳回豪第公司的起诉。
豪第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提出上诉。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豪第公司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主张24名购房者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请求一审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一审裁定据此驳回豪第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豪第公司可自行向公安机关反映。
青岛市中院表示,综上,豪第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此后,豪第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24名购房者涉嫌刑事犯罪。
8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已将相关情况转至该局刑侦大队办理,是否系案件以及相关情况还需落实。如报告出来,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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