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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指茶卡盐湖向导诱导吃湟鱼,警方:湟鱼受保护,贩卖违法
湟鱼,是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当地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禁捕。
8月8日,来自浙江杭州的孙先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称,他在去青海湖旅游时,发现当地导游在途中曾暗中向其透露,“有湟鱼可以吃”。孙先生质疑,吃湟鱼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澎湃新闻以咨询名义联系两名当地向导,有导游直言一条湟鱼价格50元,游客“喜欢什么味道可以做什么口味”。
针对上述行为,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太告诉澎湃新闻,湟鱼是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捞、贩卖湟鱼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向导直言“喜欢什么口味做什么口味”
孙先生向澎湃新闻回忆,8月6日,他和同伴在青海旅游时,当行至茶卡盐湖附近,负责此次旅游行程的陈姓向导对其透露,当地有湟鱼可以吃。
孙先生说,该向导表示湟鱼很好吃,如果想吃,可以由他带领前往茶卡盐湖附近的大水桥当地餐馆吃。
在孙先生表示吃湟鱼是违法的行为后,陈向导仍表示不在意,并称当地餐馆已经被罚款多次,但现在还可以吃。
6日,澎湃新闻以咨询名义联系该名陈姓向导。陈向导告诉澎湃新闻,此时正值青海旅游旺季,湟鱼是“当地特色,随便在外面吃不到的,只有在当地吃” 。
他介绍,湟鱼的价格不等,如果有他带领去餐馆吃,“一份五条,超不过200元,喜欢吃什么味道就有什么味道。”
当澎湃新闻询问具体地点时,他表示在大水桥一家餐馆内有。他介绍,自己是一家名为石六户外国际旅行社的司机,平时兼职做向导。
同日,另一名向导告诉澎湃新闻,在大水桥和黑马河两处地方如今仍有湟鱼可以吃,价格一条50元。该向导表示,现在查的较严格,“到时候我这边想办法,应该可以,没什么意外的话。”当澎湃新闻继续询问有哪些方法,该向导并未透露。
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网介绍,大水桥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倒淌河镇以西140余公里处。
官方:情节严重者或刑事处罚
澎湃新闻查询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网发现,早在2011年,官网曾刊登过一篇《大水桥:向湟鱼宴说不》的文章,文章中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工作人员称,大水桥是青海省湟鱼治理的一个重点区域,虽然有禁捕令,但这里的湟鱼生意依然红火,“湟鱼宴”和特色湟鱼系列仍然是餐馆吸引顾客的招牌菜。
针对苏先生反映的情况,8月8日,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遇到该情况的游客可以将相关证据及线索提交给渔政管理总站,随后渔政管理总站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追踪调查,若情况属实,相关人员或将面临行政处罚,“没有任何二话可说”。
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太告诉澎湃新闻,从2000年,青海省开始正式提出零捕捞湟鱼,全面禁止捕捞、贩卖湟鱼的违法行为。如今正值旅游旺季,目前工作人员每天都在湖边执法巡逻。
张局长表示,对于餐馆中提供湟鱼生意这一行为,张保全表示,将对餐馆以每公斤湟鱼处罚400元,最高一公斤湟鱼以十倍金额处罚,非法捕捞达到50公斤以上则以刑事案件立案。
根据张保太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名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显示,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到青海湖及流域的河流湟鱼产卵场所捕捞湟鱼,禁止湟鱼及其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宾馆、饭店等餐饮业不得加工销售湟鱼。违反前述规定的将由农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船只),没收鱼货、渔具、吊销营业执照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湟鱼曾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
农业农村部官网曾发文称,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是青海湖中唯一的经济鱼类,2007年被列入原农业部《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名录 ,为了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和湟鱼资源,2014年,甘肃省农牧厅和青海省农牧厅在兰州召开联合打击非法运输、贩卖青海湖湟鱼座谈会。
此前曾有多人因非法捕捞、售卖、食用湟鱼而被行政处罚。
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6月4日发布的信息,5月30日,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渔政管理局连续查获两起重大涉渔案件,查获青海湖湟鱼1044公斤,渔网17盘,4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月15日,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抓获贩卖湟鱼嫌疑人贾某某,没收非法渔获物6.01公斤,依法给予贾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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