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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传播暴恐视频,浙江湖州4男子违反《反恐法》被行拘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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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境外暴恐组织处决人质的血腥视频,却因为觉得“内容新奇”而通过微信群肆意转发。8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湖州市公安局获悉,4名传播境外暴恐组织视频的当事人,被湖州警方依法处以10至13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警方介绍,7月28日下午,湖州市公安局获取线索,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内传播了一段暴恐视频。湖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立即会同相关县区局开展侦查,至29日凌晨,分别在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等地,抓获嫌疑人汪某、李某、梅某、吴某等4人,并将传播链溯源到外省。
经查,7月15日,吴某在某微信群内看到一段境外暴恐组织成员处决人质的视频后,因觉得内容“新奇”,出于想“博人眼球”的目的,便将此视频在别的微信群内进行传播,梅某、李某和汪某等看到后,出于同样的心理,又各自分享到不同的微信群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相关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其中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此,湖州警方以4人因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其分别处以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至13日不等的措施。涉及外省的违法线索,浙江警方已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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