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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应时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管应时 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
8月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宣布对管应时同志的任职决定,并提出希望和要求。管应时作了表态发言。省高院在晋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孙洪山首先宣读了中共山西省委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文件,管应时同志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洪山代表院党组指出,这次干部调整,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高院工作和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法院干部的关心支持,是对省法院工作的充实加强。管应时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既有丰富的地方法院工作经验,又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到山西高院工作后一定会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希望管应时同志提高政治能力、勇于担当作为、严守纪律规矩、尽快转换角色,不负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郑重表态:一定要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尽心尽力履职尽责,配合孙洪山院长抓班子带队伍,促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严于律己,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至公无私之心,行光明正大之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管应时简历
管应时,男,汉族,1966年8月生,安徽六安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
1985.09——1989.07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外语系本科学生
1989.09——1993.07 西北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3.09——1995.02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2——1995.11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
1995.11——1999.03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副科级)
1999.03——1999.11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9.11——2002.09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正科级)
2002.09——2004.10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期间:2003.04任审委会委员)
2004.10——2007.06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副处级)
2007.06——2009.03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
2009.03——2010.02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正处级)
2010.02——2010.11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2010.11——2014.02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
2014.02——2019.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期间:2016.07——2016.12任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2017.06任二级高级法官;2019.05任一级高级法官)
2019.07——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原题为《管应时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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