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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刊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在农民参与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近年来,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安徽省委、省政府高起点谋划,从2012年起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提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三大革命”,2018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9年重点开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众所周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成因复杂、整治投入大,既受客观条件环境限制,也受农民群众主观意识和生活习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践表明,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改变农民生活习惯是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键。但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呢?在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五条经验。
一是党建引领。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注重发挥村“两委”牵头,强化“党建+”载体建设,一个书记就是一个榜样,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群众从站着看到跟着干,再到自觉干”的良好整治氛围。如黄山市早在2016年,市委、市政府就先后部署开展“抓党建促创建暨全域环境整治”活动。芜湖市积极组织和动员乡村干部、党员定期义务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率先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休宁县各地利用“主题党日+”模式,创新开展“主题党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党员率先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如流口镇开展“党旗红、村庄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镇10个党组织280余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动手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氛围,做好宣传发动是关键。如在推进“厕所革命”中,存在群众“不想改”的问题,各地逐户发放厕所革命倡议书和宣传单,通过村广播、宣传标语、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专题动员会,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有效破解长期习惯“不想改”的问题,引导群众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改厕行动。如淮北市许多农民习惯饮用地下水,当地政府在改厕前广泛告知群众如果改厕质量不过关发生渗漏会污染地下水,群众对改厕工作立马上心,积极参与到改厕施工质量监管中。青阳县朱备镇朱笔村为推进“五清一改”工作,前后召开2次全体村民会议,召开8次村民理事会议,使村民思想上逐步认同。为使村里的路更宽敞,部分村民还自愿让出宅基地,推倒自家院墙。
三是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如户用厕所改造中,很多地方确定村干部及其亲属、村党员、村民组长、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群体”带头示范建设,通过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现场参观,直观感受改厕好处,消除群众思想顾虑,有效破解未见标准“不敢改”的问题。还有很多地方通过镇村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采取每个村选取几户先行开展改厕示范,组织群众现场观摩,让群众看到实效。如颍上县针对一些群众起初认为改厕多此一举,可有可无,当地村干部便带头改造自家厕所,组织群众上门参观,以此改变群众看法。
四是政策驱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硬性指标,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如省级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明确要求有农户签字确认的改厕意愿书或申请表,同时开展改厕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者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如合肥市率先出台“五清一改”奖补标准,对开展“五清一改”的村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每户400元进行奖补。涡阳县在改厕推进过程中,及时公示政策奖补及改厕费用明细,由改厕户自行选择施工队伍,并与施工队结算费用,很多农户还自行筹集建设材料,参与劳务施工。
五是制度推动。坚持用长效机制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把创新实践及时固化为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月评比、月挂牌、月奖励的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规民约。如歙县建立“三带头一带动”制度,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片和党员中心户、村民代表联系户“十项创评”制度。巢湖市创新“三组一会”制度,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组、工作组、工程监督组和农村“五老”理事会、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理事会等。
(原题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在农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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