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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闻|佛山“流浪老人”立遗愿还住院费并捐书,家属帮其达成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田甜
2019-08-01 20:5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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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6年前未支付的7524.81元住院费,向公益组织捐赠珍藏多年的书籍……临终前,广东佛山一名“流浪老人”曾留下这样的遗愿。近日,老人的亲属帮其完成两个遗愿,这也感动了不少人。

杨杏芝是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以下简称“禅城高新区医院”)护士长。7月23日14时许,下着暴雨,医院来了两位年迈的女性老人,她们说找杨杏芝。

8月1日,杨杏芝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天,两位老人拿着有住院日期、诊断结果、住院费用的纸条,说她们分别是胡志忠(化名)的姐姐和大嫂,是为完成胡志忠的遗愿而来。

时间回拨至6年前。2013年3月29日清晨7时许,120救护车急送一名流浪汉到张槎医院(注:后改名禅城高新区医院)外科,患者恶心呕吐,主诉腹部刀割样疼痛。接诊的医生经过详细检查,内外科会诊后确诊患者:1、急性弥漫性腹膜炎; 2、十二指肠球部前壁溃疡穿孔;3、冠心病,病情危重,急需手术。

禅城高新区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显示,当时,流浪汉身边无亲人,且身无分文,院领导指示立即做手术。手术很成功,流浪汉在外科继续治疗9天后痊愈出院,住院费共7524.81元。

胡志忠6年前的出院记录。

6年后,胡志忠亲属为其补交的住院费发票。来源:“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微信公众号

杨杏芝记得,当时,她曾和流浪汉交流过,流浪汉说自己有家,但不想回去麻烦家人,她劝过他回家;出院时,流浪汉跟她说,“护士长,你放心,你们救了我的命,我不会欠你们的钱的,我一定会还上的。”

这名流浪汉就是胡志忠。相关单据、记录显示,当时,胡志忠63岁,入院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

胡志忠的亲属婉拒了澎湃新闻的采访。杨杏芝表示,据胡志忠的亲属讲述,三年前,胡志忠发病被人送去救助站,后亲属把他领回家。与家人短暂团聚后,胡志忠于2018年去世。清理遗物时,亲属发现了胡志忠留下来的遗嘱。

胡志忠曾留下遗嘱,里面写下了还医疗费和捐书两个遗愿。来源:“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

胡志忠还记得6年前的承诺,这让杨杏芝十分感动。她听到胡志忠还有另一个遗愿,便于7月29日冒雨拜访了胡志忠的亲属。最终,胡志忠的亲属同意公布遗嘱的部分内容。

遗嘱有13页,是胡志忠病重时一点点写出来的。除了感谢家人多年来的照顾,胡志忠还写下了两个遗愿:欠下的7000多元医疗费要还,留下的书转交至张槎医院杨杏芝或义助会。

据杨杏芝介绍,看到胡志忠的遗愿后,胡志忠的姐姐把胡志忠曾住过的一间房用于出租,等筹够了7000多元的医疗费,便来医院还钱。

杨杏芝决定帮胡志忠完成第二个遗愿:捐书。胡志忠的亲属嘱咐她说,“他(胡志忠)的书放好久了,很多灰尘。您先清洁或者消毒一下(再捐出去)。”

经过商量,大家决定把胡志忠的藏书捐给禅城高新区医院和佛山市爱助会。

佛山市爱助会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7月29日,他们去胡志忠家整理收集需要捐赠的书籍,经清理共56本。

胡志忠生前的藏书

为了尽快帮胡志忠完成第二个遗愿,7月30日上午,在禅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联建工作站,“‘流浪老人’书籍捐赠仪式”举行。杨杏芝代表胡志忠及其家属,把这些书正式捐赠给禅城高新区医院和佛山市爱助会。

佛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甘绮霞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值得传颂的美德故事,“一方面是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把流浪老人从生命垂危救治回来;另一方面是流浪老人有一诺千金的珍贵品格,临终前不忘立遗嘱让家人归还医药费。”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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