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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卫健委回应“黑救护车扎堆”:已联合执法5次,推进困难
7月3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吉林省长春市卫健委宣传处获得的一份工作报告显示,当地有关部门曾数次展开联合执法行动,约谈转运公司法人代表,“(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工作推进困难的问题逐渐暴露。”
该工作报告称,长春市政府责成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先后5次对长春市各大医院周边停靠的医疗救护和患者转运车辆进行了集中排查。执法过程暴露的困难包括:首先,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有法律依据对从事医疗救护和患者转运的社会车辆进行审批和监管。其次,“黑救护”车辆主要面向“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他们辨识度不高,理解程度有限,有时还会出现情绪激动,阻碍执法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执法难度。”
前述长春市卫健委的文件称,29日媒体曝光后,长春市有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未发现报道中提到的“黑救护”车辆。
但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粗略估计,该医院周边长期停留的黑救护车有二三十辆。
前述长春市卫健委的文件称,此前,联合执法队伍先后两次约谈市区内从事患者转运业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对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红线进一步明晰,并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准许“黑救护”车辆进入医院,不得提供停靠场所。近期,长春市卫健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黑救护”进行新一轮的打击行动,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严禁“黑救护”进入。长春市卫健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31)84692010,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将进行调查取证。
澎湃新闻从长春市卫健委宣传处了解到,长春市内从事医疗救护、患者转运相关业务的车辆共可分为四类:一是长春急救中心(120)车辆;二是各个医院所属救护车辆;三是市场监管局批准的各服务公司车辆;四是没有任何手续,私自改装、运营的车辆。“黑救护”车辆指经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公司,但在运营过程中未经公安局审批而违法违规使用警灯警报的车辆,冒用急救中心或医疗机构字样、标识等的车辆以及没有任何手续,私自改装、运营的车辆。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黑救护车和灰救护车的区别在于,黑救护车是完全私人性质的非法改装,改装的救护车不具备任何的警灯警报使用器具,当然也不具备任何相应的营业资质;相反的,灰救护车具备警灯警报警用器具,并且经过正规的注册。但是灰救护车主要是在长春市周边的地级市医院注册,且一般是通过私人关系完成注册。灰救护车是整治行动的难点之一。
对于使用黑、灰救护车可能带来的风险,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负责人表示,若发生突发情况,黑、灰救护车不能提供相关医疗措施。尽管车上的医疗器具和设备可能齐全,但随车医护人员并没有相应的医疗资质,“不会像(正规医院)院方那样专业。”
“根据国家规定,各地市的120急救,每五万人口就要配备一辆救护车,即便如此,仍然会出现急救车不够用的情况。”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负责人表示,吉大一院目前有17辆救护车,没有预约机制,患者入院以及出院都是一种突发性状况,很可能会出现“扎堆”的情况,因此救护车不够用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负责人介绍称,院前急救是由长春市卫健委下属的120急救中心负责,院后转运和跨省长途转运是医院下属转运中心负责。后者主要转运三种患者,第一种是病愈回家疗养的,第二种是放弃治疗的,第三种是到北京或者其他地区更权威的医院转诊的。
据介绍,吉大一院的正规救护车收费有带医护和不带医护两种。带医护的救护车,每辆车上配备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转运协议显示,转运需提前收取的转运押金价格,多退少补。到达后,按实际发生费用一次结清。相关收费明细显示,市内转运一次120元,担架30元;长途转运医护随车15元/公里,担架50元,吸痰300元/小时,小抢救50元,大抢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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