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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回应“警方遗失16岁女孩遭奸杀证据”:已介入调查
7月30日,河南永城村民王彬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女儿遇害消息被报道后,当地派出所领导有前往他家了解诉求。
他说,诉求很简单,就是追查凶手,惩处丢失证据、涉嫌渎职人员,以及告知他这些年来警方到底侦办了什么?
当日,河南省公安厅一名工作人员说,警方如果遗失证据又签署限制性协议,的确涉嫌渎职。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督查部门称,已知悉案件,领导很重视,已批准介入调查。
此前,永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警方没有停止案件侦办。
王彬:没给反馈过侦办信息
按照王彬的叙述,其女儿王小丹(又名王丹)18年前遇害,时年16岁,尸体在村里玉米秸秆垛发现,当时下身赤裸,裤子被脱到脚踝,疑为奸杀。“嫌疑人付某艳(男,或已更名)潜逃10年被抓获,我给公安送过锦旗。付指认现场时很多村民围观,他说了是怎么作案的,在我女儿房间作案,后藏尸村里的玉米秸秆垛。”
王彬称,后来他被警方告知案件关键证据丢失,比如血衣、床单、绳子等,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的条件。
“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签署一份协议,补偿58万元,要我承诺不要再向上级申诉,他们也承诺不停止案件的侦办、调查取证。”
王彬说早就有要求惩办渎职人员,但是,对方称“处理人对你也没好处”,他无奈收了协议书和永城市财政局转来的补偿款。
日前,永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警方没有停止案件侦办。
然而,王彬却说,“五年过去了,他们没给我反馈过任何侦办信息。”
警方:很重视,已介入调查
王小丹的弟弟王金山,目前在上海工作。
他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前几天他和弟弟分别以父亲的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发了快递函件,内容包括举报信、补偿协议书和转款交易记录等证据。
同时,王小丹的二弟也以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开了微博,他转发媒体相关报道,要求上级查明凶手以及查办涉嫌渎职犯罪人员,打掉保护伞。
在微博上,他分别并艾特提醒了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纪委监委,还有商丘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
那是兄弟二人分别快递举报材料的单位,根据其提供的EMS快递单号查询发现,前述单位均已签收,包括中纪委。
举报信提到,犯罪嫌疑人和永城市公安局一名付姓领导系同村,他们要求这名领导不能成为调查组人员,包括协调签署协议的一名李姓领导。换句话说,他们或应该被列为调查对象。
7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商丘市公安局督查部门,工作人员称领导很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
王小丹生前照片。图/受访者提供六问:渎职人员查办了没
永城市公安局遗失命案证据报道发出后,受害人家属、知名法律博主等提出6大问题,请上级部门调查永城警方,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通报:
1.遗失证据有哪些,为什么?
2.谁丢的证据,是否存在包庇行为,背后关系网调查没,结果是什么?
3.协议约定限制公民申诉,是谁主导和起草的,为什么?
4.经济补偿的依据是什么,支付单位为什么是永城市财政局?
5.有没有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受到处分,什么处分?
6.嫌疑人逍遥法外,警方这些年到底做了什么侦查工作,有什么突破?
媒体:岂能拿钱“封口”警方补偿家属协议曝光后,新京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人民网、中青网、腾讯新闻、搜狐新闻、新浪网、凤凰网等纷纷予以关注。
其中,羊城晚报在时评版还发布陈广江的评论,丢失命案证据,岂能拿钱“封口”?
这篇评论指出,警方丢失命案关键证据本已是难以原谅的过错,事后不仅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反而与被害人家属签署附带限制条件的补偿协议,可谓错上加错。
补偿协议称,不停止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但没有迹象显示警方在积极办案,被害人家属的“反悔”情有可原。
评论最后说,相关部门显然不能止于表态,而应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把一个个问号拉直,给被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让社会看到公平正义。
潇湘晨报记者搜索查证,永城市公安局7月份刚被当地市政府予以表彰,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原因是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而在永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上留言的,大多是关注“玛莎拉蒂撞宝马事件”。
(原题为《16岁女孩遭奸杀证据被警方遗失 河南商丘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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