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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惊堂木到法槌,这里竟然隐藏这么多学问

2019-07-27 19: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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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院,你会想到什么?

是庄严华丽的法袍

是肃穆的审判气氛

还是一丝不苟的法官

我想,你一定不会忽略它
法槌

它被法官握在手里,

手起槌落的那一刻

便决定了当事人的人生。

法槌虽小,

但包含的责任与担当,

却重千斤。

这个威风凛凛的法槌

到底隐藏着什么学问?

您往下看......

我国的法槌外形厚实,顶部镶嵌有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图案的铜片,槌体正上方雕刻着传说中代表公正的独角兽,下部的设计为圆弧造形。法槌的手柄部分雕刻有麦穗和齿轮,寓示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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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法槌”——惊堂木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开始使用惊堂木,这可被视为法槌的雏形。据《国语·越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

惊堂木的正式名称叫“气拍”,又名“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抚尺”的,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有棱,取“规矩”之意。因其一响之下,满堂皆惊,具有严肃法堂、壮官威、震慑受审者的作用,所以俗称“惊堂木”。

唐代之前,“惊堂木”并无图案,只是为方便起见,将其顶面做成弧形而已。

唐太宗时期,为了美观,惊堂木上开始雕刻龙、虎、狮等动物图案。

惊堂木

武后(武则天)永昌年间,惊堂木图案定为龙形,取龙乃皇权之意。其后宋、元、明、清,虽然形制稍有变化,但都延续以龙为饰。宋代惊堂木图案为卧虎,元代为三爪或四爪龙,明代为五爪带角龙。清康熙年间,惊堂木上的龙形修改成嘴缩身瘦的模样,看起来像一条蛇。此外,惊堂木的选料和工艺也极为讲究,选材多以高档红木为主,质地坚硬,纹理细腻,敲击桌案时声音响亮。

直至民国初年,

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旧是惊堂木,

直到今天,还能看到它的影子

......

中国大陆庭审第一槌

缘起
“在法槌诞生之前,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庭审秩序经常出现意料之外的状况。为了维持庭审秩序,掌控庭审节奏,法官们不得不想尽办法,甚至只能采取提高音量、拍桌子等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说。

为寻找一个既能有效管理庭审秩序,又能体现法官威严的庭审辅助工具,时任思明区法院院长的陈国猛带着法官们展开讨论。

在综合其他法官意见后,陈国猛最终拍板:法庭器具不仅是工具,更应传达法治内涵。由此,确定下法槌这一国际通用工具,同时加入中国特色元素。一方面,采用象征工人和农民的齿轮和麦穗元素;一方面,以古老的司法图腾獬豸(xièzhì)作为传统文化代表。

2001年9月14日上午,根据思明区法院法槌使用规定,陈国猛在庭审中敲响了中国大陆庭审第一槌。

第一槌

这个法槌的槌头采用了独角兽的造型,独角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能辨善恶忠奸,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槌柄上刻有麦穗和齿轮,寓意法庭的权力来自人民,法官行使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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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
思明区法院庭审中使用法槌的情况一传开,各种媒体竞相报道。当时正在推进司法改革的最高人民法院反应迅速,很快组织人员调研,并在2002年6月1日开始正式在全国法院统一使用法槌。

2002年2月2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庭审中首次使用法槌。

知识链接

法槌与惊堂木有何区别?

古代“惊堂木”时代,审案官吏是主体,当事人是审讯对象,同时惊堂木的使用有随意性,往往容易给人产生恐惧感。

现代“法槌”时代,当事人是主体,法官是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槌”是公正的象征。

惊堂木
法槌

法槌何时敲?

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并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中使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先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

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过程作出指令。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槌

一起一落,看似简单

但他的背后

却有更多

不为人知的故事

......

法槌未落之际

无论是社保涉外群体大要案,还是婚姻家庭邻里小纠纷,法官们都在谨慎地调查取证。每一本卷宗,都有法官反复摩挲;每一个案件,都有法官不断揣摩。法槌从不轻落,因为一锤千斤,一锤万均!

他们轻伤不下火线,因为他们懂得当事人的急切等待;因为他们心中的不灭炽热;更因为他们知道,欲执法槌,必承其重。
法槌之声敲响

法槌敲响时,万千和谐声起。看到当事人解开心结、握手言和,这是法官们最欣慰的时刻。

一个案件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案件的开始。法官之路漫漫,他们仍旧秉承初心,踏实的走好每一步,认真审慎的对待每一起案件。

法槌震慑黑恶

让心存邪念之人敬畏,让为非作歹之徒无处躲匿。法治之下,心存侥幸之人,等待他们的必有法律的严惩。

还无辜之人以清白,给蒙冤之人以真相,让哀怨、不甘消弭在法庭之上,含冤之人自有法律给他们以公道。

作为法治社会的燃灯者,他们始终高举着灯火指引众人前行。用不懈的努力去点亮光明,点亮人们前行的路灯,让法治的天空更加晴朗。
“愿世间无纷争,哪怕法槌落满尘”

这也许是法官们最大的心愿

来源:人民日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博物馆、法律出版社、天津高法、网络综合

编辑:黄坤玥

审核: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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