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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家》中的历史1920年代的成都社会之城市贫民III
历史记载中的下等阶
在巴金年轻时代的成都,社会分化非常尖锐。因此社会秩序无法稳定,向上和向下流动都很常见。1911年革命后数十年里的政治动荡使得四川境内的军队数量急剧增长。在清朝统治的最后十年里设立的新式军事学校学习过的年轻人迅速爬升到新政治系统的顶端。而另一些人则失败了,包括清朝旗兵驻防的那些家庭,他们的政府俸禄和特权都被夺走了。吴虞在1914年的一篇日记里就记载了两个出身旗兵少城的满族小孩只要花一点点钱就能买到。[14]
在商业或者手工业方面经营良好的家庭更容易顺利度过政治浪潮“带来的欺负”,虽然许多家庭也会被无法预计的灾难击垮。时常爆发的战争常常夺去人们的生命和财产,使出游也变得十分危险。然而,在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里,成都的人口仍然在缓慢增长——1911年约为33.5万,到1936年增长到约49.2万人。这表明仍然有许多人被成都相对的安全和它一直能提供的经济机会所吸引。[15]
对于没有家族支持他们进入某个行业的成都居民或移民来说,选择就十分有限了。大量的男人只能找到“卖力”的机会:运送货品或人。在成都,马很少见,而且直到1924年以前,人力黄包车和自行车也不普及,唯一的带车轮工具是手推车。地理学家乔治·胡巴德曾估计,在1920年,约有20%-30%的成都男人以做脚夫为生。有些就是为出游的富人们抬轿子。在1922年6月的一篇日记里,吴虞就记载了曾给四名脚夫每人付了7000铜圆,他们花了3天的时间把他和一些行李从乐山送到成都。[16]还有一些人则从河边为茶楼和私宅运送饮用或者清洗用水。还有成百上千的人则用粪桶将城内的人类排泄物运到城外的粪坑,待其腐熟后卖给当地农民作肥料。[17]
略有积蓄或者有一点信贷资源(也就是说能从朋友或亲戚处借到钱,或者能从城中的典当行典当一些物品换钱)的男人和女人们可试以商贩为生,他们或者就在城市市集附近的街边摆摊售货,或者上门兜售。女人们往往专售女性用品,比如针线和化妆品,男人们就卖卖碗碟瓶罐以及其他家居用品。有些人会带着便携的灶具锅具当街按照顾客的需求卖些小吃。还有一小部分人专收清代的官袍顶戴之类的物件带到外国人居住的区域兜售,这些外国人喜欢收集中国的老物件。[18]
本书第三章提到,许多成都的居民都从事低技术含量的职业,比如在茶楼出入给人掏耳朵,或者在街角支个理发摊。富人家还会雇用一些人穿着丧服在葬礼上服侍,彰显逝者的显赫地位和家人的孝心。春节期间,会有一队队走街串巷的舞龙舞狮队给付钱的人们提供娱乐带来好运。
巴金在《家》的第十八章就描写过舞龙的场景。高克定雇了一队人来高家院子里表演,表演队带着长长的、以竹和彩纸制成的龙绕着院子里盘旋舞动。为了增添“乐趣”,克定和高家的一些轿夫,还用装了火药和碎铜钱的竹制花炮瞄准舞龙者发射,后者为了展示他们的坚强不得不忍受这种可怕的攻击。他们的努力得到了金钱回报,但是留下流血的伤疤以及对受到的对待的恨意。这可能就是巴金年轻时发生的场景。根据一项对重庆附近地区的田野调查显示,这种对舞龙者或多或少嘲弄式攻击一直到1940年代还在四川存在。[19]在《家》中,这个情节对主线并不重要。主要作用还是显示老一辈的自大,以欺压弱者为乐,以及以高觉慧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对此的不平,觉慧对他叔叔对待舞者的方式深恶痛绝。
但这一章表现出来的另一方面也很有意思。巴金也借此来探寻主人和男仆之间的关系,这个主题在“激流三部曲”的其他部分并未做过多延展。由于舞龙队来晚了,克定叔父就派了轿夫高忠去寻舞龙队。高忠回来报告说他们不来了,于是克定就痛骂高忠出气,而高忠只是默默忍受,因为他知道反抗无用。最后终于找来了一支舞龙队,所有的轿夫都非常兴奋地加入用花炮攻击舞龙队的戏耍中去。巴金当然展示出高克定是最坏的,他直接对着舞龙队的领队近距离发射花炮。但是男仆们似乎也都学着主人的样子;看起来他们和克定一样,也以折磨舞者为乐。
《家》的第十八章传递的令人不适的信息似乎是,没有人性并不是上流阶级独有的特质——他们的仆人也会如此。由于资料来源有限,几乎没有办法来评估任何历史阶段的“普通人”对于社会公平和社会道德的态度,20世纪初的中国也是如此。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证据能确定我们的结论。然而,这个话题仍然值得思考。第一章里我们提到,宁老夫人虽然只是一个1920年代在华东富人家里为仆的一文不名的女人,她仍然坚信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婢女根本学不会如何谦恭待人。她自己长大的家庭虽然穷,但是教会了孩子们正确的行为方式。从宁老夫人的论断里,我们也许可以假设,在巴金年轻时的成都,也会有一些家庭认为富人家里无论主仆在道德行为上都无法成为楷模。
中国的显贵们把娱乐性的职业看作是贱业,包括性服务、戏曲、舞蹈、乐器演奏等。直到18世纪,清朝律令对这一类从业者还规定了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旦他们犯法会加重刑罚。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也禁止参加科举考试。[20]虽然到1911年法律已经变了,科举考试也被废除了,但这种看法还在。在历史学家王笛的著作里,他展示了20世纪初的警察机关是怎样认为戏子是不配享有“正常”居民享有的权利的。[21]“激流三部曲”中对于某类角色的描写也反映了巴金在成长过程中习得的成都贵族们对于这类人的看法。老太爷的侧室陈姨太,从前是青楼女子(从小就被施以唱、舞以及周旋于男人间的谈话技巧训练,常通过提供性服务来赚钱)。她总是浓妆艳抹,穿着俗气,粗俗、无知、报复心重。男旦张碧秀由于是被强迫从事这个职业的,所以显得文雅一些,也更值得同情而不是谴责。由于也曾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他对于自己的职业也感到羞愧。
尽管被上流社会鄙视,但是在20世纪初的成都,有没有人认为舞台或者妓院的职业没什么大不了甚至值得一做(金钱回报或者其他方面)?或者对于那些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来说,除了乞讨这是不是他们唯一的选择?研究1949年以前上海的历史学家,对当地的娱乐文化研究相当深入,他们认为超越少数广受欢迎的妓女和演员去了解普通妓女或者演员的生活是不可能的。然而,很明显有少数幸运且天赋异禀的男女也能在这种职业世界里获得成功。[22]妓院老鸨们往往最初也是卖身为生,在她们赚得最多的那些年存下了一些钱。著名演员也能组建他自己的戏班,并且教授徒弟给自己养老。叶凯蒂(Catherine Vance Yeh)指出,在19世纪晚期的上海商埠兴起的“明星文化”使得一些演员能要取高昂的出场费,甚至与上流社会联姻。[23]
像叶描述的这种历史现象在成都并没有很多研究,由于在本地的大众历史刊物上也没有什么白手起家的娱乐从业者的故事,这种现象大概比上海少见得多。不过成都仍有一些交际花或者演员成为名流。在广受道德上不那么古板严苛的士绅们欢迎的《娱闲录》(参见第二章)里,就曾列出当时最有名的演员,还附着为他们而作的诗。再如“激流三部曲”中的陈姨太,名妓也可为妾,在家中获得正式地位,或者就像克安的情妇那样,另置一处房子作为外室。但是,大部分性工作者和其他倡优的职业生涯可能都很短暂而且金钱回报并不好。
在20世纪的第一年,在成都的新清朝警察机构试图拓展他们在社会生活方面的监管,特别是那些还未由行会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的活动。他们要求戏班登记并且剧本要获得官方认可。他们还为妓院建了一个特许区,就像日本某些大城市一直以来做的那样。在此之前,在成都提供性服务只要获得非正式的默许并不需要官方通报。1905年以后,妓院要求注册,并且大部分只允许在城中某区域开设。警察总长要求每个知名妓院都要悬挂“受监管户”的标牌。[24]这套制度当时受到了批评,因为这被认为是给那些不道德的职业提供了官方认证和保护。作为某种回应,政府为妓女们开设了济良所。警察们把在妓院里或者街上发现的年轻女孩送到济良所,在那里她们会学习正当的行为举止以及家庭女红等。想娶妻的男人也可申请与她们结婚。
1911年后,特设区被废止了。那时警察的开支已经非常倚赖性交易税收,不会再强迫妓院登记和支付高昂费用。济良所跟济贫院和其他晚清时代新建机构一样,一直到民国早期还以同样的名义存在,但是其发展已经开始衰落了。在巴金青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政府的社会服务和私人慈善活动都少之又少——人们都疲于应付政治混乱和内战,根本无暇处理同样紧迫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但是在1923年巴金离开成都后不久,成都成立了一个新的市政府,政府主席将济贫院济良所及其他晚清社会福利机构移交给一个由尹昌龄——一名曾在科举考试中考中举人并在1911年以前在陕西为官的成都人——领导的、由当地知名乡绅组成的董事会。
市政当局给尹昌龄领导的委员会安了一个现代官僚体制气息的名字:成都市救恤失业董事会。与其他“贤老”(参见第二章“五老七贤”)一起,尹昌龄却更愿意与历史联系起来。他和董事会一直以“慈惠堂”(18世纪初建立并一直存续的慈善组织)的名字运营。[25]
1928年,慈惠堂对其下辖的宽泛的堂务做了汇报。慈惠堂下设一个收留婴孩的孤儿院,付薪俸给照料婴儿(几乎都是女婴)的乳母。还在城中不同区域开设了四所慈善学校,供贫苦男孩学习中国传统经典。在学习上没什么天赋的男孩可转读由晚清时设立的孤儿济贫院发展而来的商业学校。市政府同意慈惠堂接管东大门外清末由省府建立的火柴工厂。火柴厂的收益用来资助慈惠堂的各项活动,工厂本身又能为慈惠堂辖下的孤儿们提供工作机会。尹的报告里还提到,有几十名孤儿还学会了制造可用来做火柴盒的纸。火柴盒的包装上画着一个正在吃碗中米饭的孩子,因此这种火柴被称作“娃娃牌”。慈惠堂还为男盲童组建了一所音乐学校。这些盲童们学习敲奏扬琴并且穿着长袍在一些私人堂会上表演。由于这些男孩看不见,所以富家小姐们也可欢聚一堂欣赏音乐。到1928年,已经有40多名男盲童在慈惠堂的音乐学校里接受过训练。[26]在《秋》中,高家的年轻一代以及他们的表亲就回忆起曾向来家中表演的盲人歌者学习曲子的经历。[27]
慈惠堂的办事人员将自己看作是家中长者,有责任为在孤儿院长大或者从街上被送到济良所来的女孩子择配。在一篇回忆文章里,尹昌龄的一位朋友曾经忆起1930年代末期,一个年轻的女孩被继母逼迫卖淫。为其抱不平的邻居把她送到慈惠堂;慈惠堂的人后来为她选定了一位丈夫。当尹昌龄听说她的继母计划闯入婚礼现场搅闹时,他邀请四川省主席前来证婚,吓得继母不敢妄动。这位朋友还说,由于尹的声望隆盛,没人敢欺负堂里出嫁的孤女,也没有出嫁为妾的。[28]
成都感化救助的历史表明,在巴金的青年时代,儒家精英们对于女性贞操问题的严苛观念在成都一点也不普遍。很多男人愿意娶感化院里出来的姑娘为妻,哪怕她们已不是处女。第三章里提到的华西协合大学的调查表明,许多穷困的男人年轻时根本无力结婚,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原因之一是在1920年代和1930年代,成都的女孩比男孩少。通常人口普查里女孩的数量难以统计完全,所以我们需要小心地处理这部分数据。然而1916年华阳和成都两县(成都市由这两县共治,即成都市地理位置上横跨两县)的人口统计给出了男性80万和女性41万的数字。[29]除了女性数量可能被少报以外,两性数量上的差异可能还源于这两个原因:一是男性更可能离开省内其他地方的家乡到大城市谋生,另一个原因是女孩和年轻女性的死亡率更高。在抚养成人的过程中,女孩常常不像男孩那样被重视,她们生了病往往不会马上得到救治。年轻女性在生孩子时也常常面临死亡威胁。[30]
贫穷的男人很难娶到妻子的另一个原因是家有待嫁女儿的家庭通常会希望新郎或者新郎家在订婚或结婚时提供大量礼物——人类学家称之为彩礼。慈惠堂管理的孤儿院或者济良所给一些男人提供了不需要彩礼的娶妻机会,他们也抓住了机会。根据1930年代成都法庭遗产纷争案的记载,寡妇改嫁在那时或者更早些时候,在除了富裕阶层外的其他阶层都很常见。第一章里提到的1919年成都警察档案里除了婢女买卖文书(图4.1)外,还有寡妇再嫁的登记文书。[31]
在巴金的青年时代,年轻女性的稀缺意味着她们非常抢手——主要是作为妻子,但同时也是作为婢女或者妓女,因此成都相对而言很少有年轻的女乞丐。但各种年龄段的男性以及老年女性,常常发现自己无依无靠,特别是在冬天食物价格更贵而工作更为难得的时候。许多人就在最严酷的那几个月死于街头。有些人就以乞讨为生。王笛研究了成都乞丐的“专业知识”(lore),该研究表明职业乞丐是城市生活常见的一部分。有时他们会向新人传授一些技巧,比如青年男子可以背着一个年老贫困的女人乞讨。人们比较容易施舍给那些被迫乞讨以养活老母的年轻人。[32]
在王笛关于乞丐的讨论中,他提到了20世纪上半叶在成都街头常见的各种犯罪,包括偷窃和勒索。1910年代和1920年代早期,当地的评论者认为警察本身就很腐败,警察及其长官可能从这些非法活动中获利。由于1911年后官方机构的无能,各社区越来越被名为“袍哥”的帮派团伙控制,他们征收商业保护费,开设赌场和鸦片馆。我们将在第五章思考战争对成都的影响时,深入地研究他们的活动。
节选自《巴金〈家〉中的历史:1920年代的成都社会》
作者:[美]司昆仑 (Kristin Stapleton) 著; 何芳译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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