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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近海养殖清退,海南鼓励渔民往岸上、深海、休闲渔业走
海南省将在今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省长沈晓明在近日调研中坦言清退工作存在进展慢等问题,并要求全省下一步疏堵结合,以渔民转产转业推动近海养殖清退工作完成。
据《国际旅游岛商报》网站“椰网”报道,7月24日,海南省长沈晓明率队赴儋州市调研近海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及渔港规划建设情况,并主持召开文昌、儋州等12个沿海市县参加的近海养殖清退整改工作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近海养殖清退工作,高水平规划建设中心渔港。
2019年7月24日上午,在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省长沈晓明实地调研渔港规划建设情况。海南日报 图
沈晓明一行顶着炎炎烈日先后前往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新州镇英进村,考察白马井中心渔港建设,了解全省中心渔港建设规划和省级白蝶贝保护区情况,实地检查近海养殖清退整改工作。随后,在洋浦召开工作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沿海市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近海养殖清退整改任务落实和渔港建设情况。
报道称,“沈晓明指出,近海养殖清退整改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水十条’要求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心渔港建设涉及渔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客观看待已经取得的成效,清醒认识到存在近海养殖清退进展慢、养殖业发展严重滞后、渔港建设落后等问题,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渔业转型发展。”
关于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沈晓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质保量落实好近海养殖清退整改任务。坚持规划先行,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高水平建设好中心渔港。坚持实事求是,以渔民有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有明显改善作为问题整改目标。建立分类指导制度,整改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置。要疏堵结合,以渔民转产转业推动近海养殖清退工作,鼓励渔民“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发展工厂化养殖、深海网箱养殖和休闲渔业。坚持政策引导,制定推动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建立渔业转型产业基金。坚持科学指导,引进先进海水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
此前,海南省政府去年披露了该省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工作的“时间表”。
2018年5月29日,海南省政府官网公布了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的具体整改方案。
其中,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海水养殖造成局部海域水质下降。全省海水养殖没有规划,缺乏监管,长期以来无序发展。2016年,全省海水养殖面积达17823公顷,其中滩涂养殖8402公顷,约六成滩涂养殖位于澙湖、河口等污染物不易扩散区域,位于陆域的海水养殖场开展环评的或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均不足1%,大量海水养殖场甚至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问题,海南省政府提出了5项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包括:
1.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海南省水产养殖规划》,明确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及发展政策。
2.2019年3月底前,完成不符合规划海水养殖场的摸底排查,列出清退整治清单,制定全省海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清退,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不符合规划养殖场的清退。
3.沿海防护林带内养殖设施清退后,加快开展退塘还林还湿工作。
4.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全面规范水产养殖项目的环境管理,严厉查处未达标排放养殖尾水行为。
5.对全省海水养殖没有规划,缺乏监管,长期以来无序发展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今年7月,为防止环保督察搞“一刀切”,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严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
据《海南日报》报道,在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业方面,《通知》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清理退出的,要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政策衔接,按时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在清理退出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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