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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环境局回应“中央商务区一项目环保质疑”:满足环保要求
针对济南中央商务区区域能源站工程周边居民对工程可能存在环保问题的质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答复。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区域能源站工程项目属于济南中央商务区集中供热供冷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属于鼓励类产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且施工期较短,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消失。运营期主要的污染因素为能源站和换热站运营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经采取各种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的结论是:“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针对周边居民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流程的质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回应称,济南热力集团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济南中央商务区区域能源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6月20日-22日在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该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于2018年8月7日-8日进行了拟审查公示,于2018年8月16日依法审查并进行了批复。
同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称,“在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反对意见。”
据官方介绍,济南中央商务区区域能源工程项目系济南热力集团为保障中央商务区的集中供热、供冷,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拟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中央商务区规划范围内的南部能源中心一期工程、北部能源中心、换热站、管网建设工程和在东新热电厂内预留地建设的冷却塔工程。
对周边居民反映突出的东新热电厂冷却塔工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称,“拟建冷却塔主要产生噪声影响,不产生大气、固体废物、废水和辐射的环境影响。东新热电厂冷却塔拟采用超静音冷却塔,在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我局认为经采取相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东新热电厂冷却塔工程不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透露,7月8日,项目建设单位邀请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气象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五位环境影响评价及气象专家,在东新热电厂召开了《东新热电厂冷却塔工程对周边区域的噪声、温湿度影响的模拟仿真及方案优化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模拟仿真模式可行,模拟结果总体可信。
同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向澎湃新闻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建议建设单位结合相关城市发展规划、供热规划以及企业发展规划,在建设前进一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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