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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诉前调解不成的应及时立案,决不让“立案难”反弹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为今年法院司改“重中之重”。7月20日,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同时避免与立案登记制割裂开来,不能让“立案难”反弹回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深化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上,江苏等地诉讼案件同比增幅下降,浙江法院上半年收案数量10年来首次下降。在智慧法院建设上,全国55%以上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47%以上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51%以上法院实现电子送达。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年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要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先行调解,合理设置调解期限,赋予调解过程材料在诉讼程序中的效力。对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办理,决不能让“立案难”反弹回潮。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解纷渠道,推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要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无讼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
同时,要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推动内外有机衔接。外部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解纷力量,内部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等各环节有机衔接,完善精准分流、调裁对接、程序转换工作机制,形成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审细判一批的良好格局。
会议强调,决不允许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立案登记制割裂开来,把审判提速增效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立起来,影响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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