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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119两个月内接到一男子千余次骚扰电话,已报警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薛莎莎 实习生 汪萌菲
2019-07-17 18:4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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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吗,我是119。我们被骚扰了,要报警!”

7月1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江北派出所一位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派出所于7月2日接到前述警情,目前正采取网络技侦手段核查骚扰者的身份信息,但暂未核查到涉案人员信息。该案件仍在侦办中。

四川省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简称“巴中消防”)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从2018年11月起,该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员在晚上十点多至凌晨两三点都会接到一名男子的骚扰电话,“要不就是骂我们,要不就是不说话,一直给我们打。”到了2019年5、6月份,他打得更加频繁。

因为该男子打骚扰电话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巴中消防工作人员向江北派出所报警。

据初步统计,5月3日至6月30日,该男子用三个不同的手机号码拨打119报警电话共计1000余次,拨打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500余次。

巴中消防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段通话录音显示,该名男子接通电话后,直接问接警员:“你是不是找打啊?我说你是不是欠打?”在接警员要求该男子说明警情时,该男子继续辱骂,说“不想活了是吧,XXX,你是个骗子......”

17日16时许,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官方微博转发相关视频。

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

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告诉澎湃新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将面临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他介绍,本案中该名男子连续数月拨打火警电话骚扰、辱骂接警员,依照刑法第293条规定,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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