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宏颜获水”刚让百度口碑好转,章子欣事件作假将其打回原形

2019-07-16 08: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近一周来,杭州一女童被两名租客带走失联案牵挂着全体网友的心,自从7月10日起,在舆论场上一直保持着高占比。本是一起彻彻底底的社会类事件,百度却身陷其中,甚至引发全民申讨。

01 从发布到辟谣,不过2小时不到

- 媒体报道“章子欣父亲”发文

在多天的搜寻后,7月13日,女孩遗体在象山县石浦海域被发现,这一消息最早是由@都市快报 在15:28分发出,甚至要早于官方通报。而百度“章子欣父亲”的账号,在短短20分钟后,就发布了“哀悼”内容。

15:46,在@都市快报 发文后,@梨视频 迅速跟进报道了失踪女孩遗体被发现的消息,而在53分,@梨视频 又快速地转发该微博,转述了“百度认证账号@章子欣父亲 发文”一事。央媒@人民日报 也在16时带上了#章子欣父亲发文#的话题发布相关微博。

早期媒体的转载截图,让百度新闻这一“章子欣父亲”账号获得了较多曝光。

- 辟谣迅速登上热搜

17时许,@新京报 记者联系了章子欣父亲,对方表示正在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否认了发文一事。

16:18,话题#章子欣父亲发文#登上热搜,17:16时,话题热度达到峰值368万,17:28,由于辟谣话题“章子欣父亲发文为假”登上热搜,此前的话题热度迅速下降,并且于18:58分跌出热搜。而辟谣话题虽然最高热度不足前者,但是持续的时间长达18小时。

- 百度数次回应

18时,先是@百度新闻 回应了本次事件,称“章子欣父亲”百度账号是由本人授权确认,账号为假并不属实,21时,@百度 和@百度新闻 先后发博,表示账号此前每条消息都是经过当事人确认发布的,但最新一条动态却是在“与章子欣父亲联系,但未得到确认回复”的情况下发布,当值编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百度新闻管理规定。

14日凌晨,百度新闻负责人陈磊也在朋友圈回应本次事件“是团队问题,核心是管理问题”。

从热度走势看,在百度第一次回应后,19时事件热度达到首个高峰,随后晚间百度再次回应,热度峰值在22时出现,次日早间也有较多媒体参与报道。

02

百度公关也无力回天

百度在本次事件中,在女童遗体还未确认、官方尚未发声之时,就未经当事人确认就抢先发布“哀悼”内容,且还是以当事人自己的口吻,无怪乎会被网友怒斥“吃人血馒头”。

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章子欣父亲”这一账号也非第一次发声,还有8万余人的粉丝,此前为何章子欣父亲未曾指责百度“造假”?其一或许如百度官方回应所说,过往发布内容都经由本人确认;其二或许是由于早期未被媒体大范围报道,曝光面不广;其三我们也能从网友评论看见一丝端倪——在疑似女童遗体被发现后短短20分钟就发布这种内容,不少网友批判女童父亲“女儿没了还不忘发动态!”这种指责,对于一个刚刚得知女儿真的遇难、最后一丝希望也濒临破灭的父亲来说,当然是无法承受的。

那么,百度的公关效果又如何呢?在@新京报 “破谣”后仅2个小时,@百度新闻 发布了首个声明,从热评内容来看,热转博主的聚焦点都在“账号不假,内容假不假”上,也有质疑声明的第二条“正在联系本人了解情况”,认为这更是在“打脸”,内容要是真由本人发布,为何还需要联系本人?
而在@百度 官方账号发布声明后,网友的愤怒情绪依旧不减,吃“人血馒头”、为了“流量”没有“底线”、公司“价值观”有问题,再加上有百度曾经的黑历史在,大V@江宁婆婆 也忍不住叹息:“好自为之”。
与此同时,李彦宏被泼水一事也被频频提及,不少网友吐槽“李彦宏当初就该被泼开水”。其实从知微危机事件案例库(点击阅读全文查看完整分析)来看,7月3日“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李彦宏被泼水”一事的公关分算得上优秀,公关介入时间、热议期持续时长、回应后负面占比都要优于事件均值。
在百度回应后,中性舆论占比上升了428%,负面舆论更是下降了40%。
针对“李彦宏被泼水”一事而言,李彦宏作为受害者,百度的公关尚有一战之力,从我们此前《宏颜获水,百度喜提网络曝光、网友支持》一文分析来看,舆论也多是谴责泼水者。

那么在这次的“章子欣之父被指作假”事件中,百度一错再错,公关似乎也无力回天了。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