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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的养成|奖惩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抵达自觉分类的初衷
【编者按】
上海7月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城市新时尚,你我新日常。澎湃评论部推出“论习惯的养成”,每天一篇,评论员、志愿者、大学生、小学生,小区业主,记录亲身经历,分享小诀窍,吐槽小烦恼,倾听真民声,寻求好建议,让垃圾分类从陌生变成习惯。
在上海垃圾分类正式实施近一周后,深圳也有了动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2019-2021年期间,全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2000元,积极个人补助资金1000元。此外,住宅区和单位也会有相应的奖励。
垃圾分得好,奖金不会少。深圳的这一规定,直接提出用“真金白银”激励单位和个人垃圾分类,势必提振公众的参与热情。
很多人或许不知道,深圳并不是首开先河的其实。早在2014年,上海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就已覆盖40万户家庭,并在2015年提出扩大覆盖到100万户,主要奖励一些生活用品。而去年,江苏南通、浙江杭州等地,也探索了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激励方式。
要承认,单凭奖励不足以改变人们的习惯。所谓有奖有罚,效果更佳。罚款起到的是严肃的威慑作用,奖励起到的则是一种活跃的鼓励作用,二者相互嵌合,才能让垃圾分类更高效地抵达人心。
据媒体梳理,46个重点城市中,已有25城明确对个人违规投放垃圾处罚。此次深圳拿出一笔不菲的专项资金,来刺激居民的分类意识,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打开了新思路。
“奖勤”与“罚懒”,从来就是政策的两个抓手。没有谁指望靠垃圾分类的奖励发财,也没有谁会因为垃圾分类的罚款破产。但即便是理性的成年人,也需要正面的肯定、鼓励、支持,物质激励就是这种正面激励很重要的一种。
当然,也要认识到,无论是奖励,还是罚款,都只是把知识变成常识,将素养化为习惯的一种手段。奖惩从来不是目的,只是为了更好更快地抵达垃圾分类自觉的初衷。一两千元,也不仅仅是一种激励,还是对垃圾分类价值和意义的肯定。
通过建立这种深入到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利益相关体系,让垃圾分类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每一个成员处,从个人行为习惯汇聚成城市的文明风尚,最终变成国家和社会的新风气,这不正是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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