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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妇被羁押8年后检方撤诉:很激动,但不知能否适应社会
在看守所被羁押近八年后,山东临沂农妇任艳红近日获检方撤诉。
2019年7月4日上午,任艳红的律师李仲伟收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临沂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该申请获得法院准许。
7月5日,李仲伟到看守所会见任艳红。任艳红表示,得知检察院撤诉的消息后心情激动,最近几天睡不好觉。同时她也担忧案情是否有可能再次出现变化,以及自己出来后是否能适应社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该案事发于2011年7月5日晚,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东岭村李忠山一家三口饭后发病,送医后相继死亡,经诊断为毒鼠强中毒。此前,一家人多次出现中毒症状,半年前,李忠山的儿子李浩也因鼠药中毒身亡。
2011年7月20日,同村村民任艳红接受警方调查时,没有通过测谎。测谎报告结论显示,被测人与本案有关。第二天,任艳红被抓获。2013年6月4日,临沂市中院认定,任艳红被李忠山胁迫发生性关系,任艳红为摆脱纠缠,先后五次投毒,致李忠山一家四口中毒身亡,判处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任艳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院于2015年10月27日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将近两年后,2017年7月10日,临沂市中院重审,认定事实未变,再次判处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任艳红不服,再次上诉。
2018年12月26日,山东高院裁定,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对庭审中已出示且有争议的重要证据未作鉴定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于是撤销临沂中院的死缓判决,发回重审。
任艳红辩护人袭祥栋律师认为,案件存在诸多疑点,鉴定意见相关资料不完善,案发现场没有采集到指纹、脚印、毛发等痕迹;没有查明作案工具鼠药及鼠药包装的下落。被控毒杀四人,两次判处死缓,是“疑案留有余地”的判决。
2019年7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任艳红撤回起诉。临沂中院认为,临沂市检察院撤回起诉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李仲伟介绍,此次会见,任艳红的状态相比以往好了很多。得知检察院撤诉后,她的心情也是很激动。同时她也有担忧,一方面担心案情是否还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担心自己在看守所待了8年,出来后能否适应社会。
随着检察院的撤诉,李忠山一家四口中毒身亡案成了一起悬案。
按照临沂中院裁定书规定,任艳红如不服该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临沂中院或者山东省高院提出上诉。李仲伟介绍,任艳红表示对该裁定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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