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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在考虑修订完善有关家政服务业的法规
中新网7月5日电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朱光耀5日表示,由于2013年颁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跟新形势的发展已经不很相符,商务部在考虑修订完善有关家政服务业的法规。
国新办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和教育部、人社部、商务部、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
谈及商务部在保障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的具体举措,朱光耀表示,商务部作为家政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意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行业的规范发展工作。
第一,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第二,建立家政服务业的信用体系。日前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商务部将以“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归集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记录,为家政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员的身份验证和犯罪背景核查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查询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家政企业信用查询服务。除此之外,还要探索建立家政服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这可能是一个长远的目标。
第三,提升家政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信用评价、服务分类等标准;研究制定家政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家政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认证;鼓励家政企业做出优质服务的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
第四,保障家政服务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家政企业、服务员、消费者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推广家政服务电子合同。推动保险服务机构开发家政服务商业保险,多方筹集资金为家政服务员购买责任和意外保险,解除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更好地为家政服务员提供体检服务。
朱光耀表示,除此之外,商务部也在考虑修订完善有关家政服务业的法规。2013年,商务部颁布实施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现在来看,它跟新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已经不很相符,所以存在修订完善的必要性。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立法的角度,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原题为《商务部:正在考虑修订完善有关家政服务业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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