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杀妻冰柜藏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2019年7月5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宣判现场。浦江天平微信公众号 图上海高院经审理查明:朱晓东有预谋地杀人,在杀害被害人杨俪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机给被害人亲友发送微信和短信,进行欺瞒;还通过转账、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获得人民币近15万元,供其挥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与异性约会。后上诉人朱晓东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认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系预谋杀人,并未真诚认罪、悔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检察员、诉讼代理人、朱晓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50人参与旁听。
【案情回顾】
2017年2月6日,上海虹口警方发布案情通报:2月1日15时左右,警方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儿子朱某(29岁,上海籍)杀人了,报警人携其儿子投案。民警迅速控制住两人并展开调查。
根据嫌疑人朱某交代,民警在事发小区——上海广中路一小区内发现被害人尸体,被害人系朱某妻子杨某,29岁,上海籍。经了解,2016年10月18日,朱某与杨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朱某将妻子杨某杀害。
警方通报当日(2017年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在事发小区内走访发现,邻居对嫌疑人朱某的印象较好,甚至不敢相信他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居委会主任表示,朱某、杨某是一对很安静内向的小夫妻,邻居很少听到俩人争吵。居民们回想起朱某在行凶后的3个月里,也时常下楼遛狗。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介绍: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某在位于虹口区的家中与被害人杨某(系被告人妻子)发生争吵,其间朱某用双手扼住被害人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被告人朱某将被害人的尸体进行冷藏。
2017年11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当日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朱晓东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自首情节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庭审4小时后,法庭宣布案件择期宣判。
2018年8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晓东当庭没有表示上诉。当日下午,朱晓东的辩护律师表示,朱晓东已经提出上诉申请。
2018年12月13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朱晓东上诉辩称其不是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这些证据大部分围绕杨某的微博展开。12时23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开庭公告显示,7月5日10点,朱晓东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