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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霆粉丝因剧情发微博辱骂刘诗诗,被判赔10万并致歉
自称因争论电视剧《醉玲珑》的剧情卷入刘诗诗和陈伟霆的粉丝间的矛盾,遭刘诗诗粉丝辱骂,陈伟霆的粉丝徐女士“恨屋及乌”,在自己的微博中用低俗语言对刘诗诗进行侮辱诽谤。刘诗诗将徐女士起诉至法院,西城法院经审理确认徐女士的侮辱言论构成名誉侵权案,判决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刘诗诗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等。
《醉玲珑》海报刘诗诗在起诉书中称,去年6月,她发现微博用户“痴汉少女小奶猪”从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这段时间,多次发文对她进行侮辱诽谤,比如“做几乎女方单人视频带男主大名买营销也就算了,竟然还是抄袭作品,抄袭完了竟然甩锅男主粉?做人不能那么下贱吧?”、“丧妇刘诗诗的人生价值,就是一个挂件,离开男人和子宫,就是一坨无人问津的屎”等具有严重人格贬损性质的内容,以及其他更加低俗、下流的语言。
刘诗诗一方立即通过公证保全证据,并通过网络公司查到该微博账号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是徐女士。刘诗诗认为这些微博引发大量阅读及评论,致使其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将徐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她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以及维权成本合理开支5万元。
徐女士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演员陈伟霆的粉丝,因刘诗诗与陈伟霆两位演员的部分粉丝为两人共同参演的电视剧《醉玲珑》是否为大女主剧或男女主平等剧而引起争论,双方粉丝之间产生矛盾。刘诗诗的几名粉丝在微博平台点名辱骂她,她因此受到刺激,才发布涉案微博予以回应。但这些微博内容只是对刘诗诗粉丝的情绪宣泄,并非对刘诗诗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她只是一个普通的社会大众,微博被关注度有限,这些言论并没有造成刘诗诗社会评价降低。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女士在其微博中多次使用低俗下流语言对刘诗诗进行辱骂,足以认定对刘诗诗构成侮辱,且足以让社会公众对刘诗诗做出负面评价。因此,徐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刘诗诗名誉权的侵犯。法院综合考虑徐女士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损害后果及其微博账号已注销等因素后,判决徐女士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向刘诗诗赔礼道歉,并赔偿刘诗诗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为取证支付的公证费1400。由于刘诗诗没有提交自己受到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法院对此项诉求没有支持。
(原题为:因争论《醉玲珑》剧情,陈伟霆粉丝辱骂刘诗诗,法院判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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