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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引狼入校”当引以为戒,民办学校须把好政审这道关
杨建楠/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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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涉嫌猥亵学生”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涉案教师刘某林涉嫌猥亵六年级女生,确认犯罪嫌疑人与2006年因强奸15岁女生而获刑七年的贵州省余庆县勤勇小学校长系同一人。有性侵前科者得以再次站上讲台,与该国际学校没有把好教师资格审查关有直接关系。
当前,一些民办学校为了拼业绩,四处招徕优秀教师,但其在引进教师时重业务不重师德,许多都没有政审环节,导致一些行为不端者混入学校,最终害了学生。这种做法显然是对学生、对社会的极端不负责任。其实,法律对此早有相关规定,比如教师法第十四条就明确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最近,一些地方也出台措施要求在职业准入方面建立“防火墙”,防止有性侵前科者进入不适合接纳其就业的行业。最高检在其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也提出将“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可以说,防止有性侵前科者进入教育行业,已成为新的社会共识,司法机关也已经行动起来。但是,学校作为师生聚集地能否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将有性侵前科者拒之门外,是法律精神能否落实的关键。对学校来说,对引进教师进行政审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关卡,不论公立私立都不能放松。民办学校本质上也是教育机构,其育人的本质不能偏离,学校应时刻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只看教学水平不看师德记录,让作奸犯科者站上三尺讲台。
(原题为:《“引狼入校”当引以为戒!民办学校必须把好政审这道关》)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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