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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专门制定疫苗管理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
中新网6月29日消息,谈及制定疫苗管理法的必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29日表示,疫苗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着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着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的生命质量。由于疫苗活动和疫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它的法治建设显得更为必要。
袁杰是在29日的疫苗管理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
会上有记者问,现在已经有了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疫苗有一些规定,为什么还要专门制定疫苗管理法?
“关于疫苗专门立法的问题大家很关注”。袁杰指出,在疫苗管理法出台之前,确实在有关法律中,例如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还有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疫苗的管理制度有所规定。
袁杰介绍,近年以来,在疫苗领域中发生了一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多次开会研究,其中有一项重要的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疫苗的管理制度。
全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立即行动起来,整理了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提出了专门立法的想法。专门立法首先就是要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疫苗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袁杰提到,法律中在总则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着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着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的生命质量,是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中以预防为主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由于疫苗活动和疫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它的法治建设显得更为必要。
袁杰强调,疫苗是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产品,主要的对象是儿童,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所以对疫苗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因为疫苗在管理上也有一些特殊性,质量要求也比较高,所以专门立法也有利于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袁杰称,从法律规范上看,把分散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规定,集合、整合成一部法律,有利于发挥制度顶层设计的权威性,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有利于各有关主体操作。“因为大家说这个要到药法上去找,那个要到传染病防治法中去找,有的要到行政法规中去找。整合到一部法律中,有利于疫苗活动的各参与方严格执行疫苗法律,遵守疫苗管理的相关规定”。
(原题为《为何要专门制定疫苗管理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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