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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这部法律将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原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疫苗管理法 12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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