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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降低法定婚龄至18岁,逐步解决老龄化上升趋势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展圣洁
2019-06-27 16:2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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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张苏军委员呼吁降低法定婚龄,将法定结婚年龄调整至男女均为18岁。

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的婚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维持了上述规定。

“从2013年到2018年,我们国家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今年一季度进一步下降,下降6.7%,今年估计要跌落到一千万对以内,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出生人口下降,老龄化上升。”张苏军称,降低婚龄虽然不能直接扭转结婚人数下降和老龄化上升的趋势,但配合其他一系列降低抚养成本、鼓励生育的政策,是能够逐步解决、扭转这一问题。

张苏军说,婚姻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尽管法学界对到底是人格权还是人身权有不同的争论,但都认为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所以,婚龄就应该和成年相对等,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时候就有权利选择结婚、不结婚。

“降低婚龄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对人的基本民事权利的扩权,也和民法总则中关于成年的年龄规定相一致。” 张苏军主张此次婚姻法修改时把婚龄规定为男18岁、女18岁。

王超英委员也对此表示,国际上的结婚年龄普遍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22岁、20岁低。

他举例称,丹麦、美国、波兰是21岁和18岁,瑞士、越南是20岁和18岁,法国、德国、俄罗斯男女都是18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是18岁、16岁,韩国也是18岁和16岁,但是不满20岁结婚要经父母同意,我国台湾地区也是18岁和16岁,非洲国家有的更低了。

他认为,从人口形势考虑就应降低法定婚龄,比如男20岁、女18岁,或者更低,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和测算。

    责任编辑:文聪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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